理论支撑的事业走得更远
马兴国
2016年12月9日,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创新与理论研讨会召开。大会理论氛围浓厚,体现了机关事务工作者对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视、热忱和渴求。
理论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工作推进的需要,是实践工作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对以往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升华。目的是推动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事业得到更大发展。我党历来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党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都是在相应理论指导下完成。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新时期,我党更加重视理论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17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品格、文明素质,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各行各业如此,机关事务工作也不例外。
过去的岁月,机关事务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根据形势发展和职能定位,不断深化工作研究,不断推进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法律层面规范了机关事务工作,机关事务工作有了法律遵循和法理依据。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机关事务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等工作不时成为人们关注和媒体聚焦的热门话题,把机关事务工作从过去默不作声的“幕后”推到了现在人声鼎沸的“前台”。机关事务工作从来不回避问题,我们积极应对,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公用房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培训疗养机构改革、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等触及自身利益“革自己命”的各项“深水区”改革高密度展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各项法规制度高频率出台;党政机关差旅费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会议费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各项细则陆续制定实施。在制度层面为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和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打下坚实基础。
机关事务工作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亟需通过理论概括进行总结升华。机关事务工作因事务具体,传统上都以实干为主,研究工作相对薄弱。但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机关事务工作必须适应国家建设的总体要求,跟上形势,着眼未来,加强研究。我们不能仅停留在“实干家”“好管家”的层面上,应该还是机关事务理论的探索者、研究员,把机关事务工作规律、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当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不乏高学历人才“源源活水”,他们在学识上完全有能力胜任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工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提供“清如许”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我们不仅要俯下身子躬身苦干,而且要用好他山之石,与高校、科研团体合作“借智”研究、聚合共振,形成一批思路清晰、实在管用的研究成果,并逐步建构起机关事务工作理论体系。
大会突出理论研讨,充分体现了机关事务工作者的理论自觉,体现了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体现了敢为人先的负责态度。理论最终反哺实践,必将拓宽机关事务工作发展道路,形成良性循环。理论研究无止境,要不断接受新的实践检验,不断修正完善,吸收新经验,与实践共发展,与工作共进步,最终服务于国家建设,增进人民福祉。
理论研究积蓄思想力量,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能力、服务品质。加强机关事务理论研究,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创新,着力点在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这是研究的目标和方向。
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新的航程已经开启,我们要勇立潮头,厚植理论,以新理念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新发展。“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只要我们勇于举“洪荒之力”,相信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工作在此次会议的推动下,必将取得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