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建工程廉政建设的几点体会
近五年来,无论是国家博物馆工程建设还是文化部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孑民堂保护修缮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等十余个基建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始终把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对如何打造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积累了一些经验,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抓好廉政建设,总结出“四句话”:“一进一出是重点”、“抓住中间很关键”、“分包采购要把严”和“内外监督很重要”。这“四句话”在基建项目中积极推广应用,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内涵,对基建工作廉政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和良好效果。
一、“一进一出是重点”
“一进”是指项目参建单位怎么进来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设计、监理、施工、审计、项目管理等参建队伍的选择问题。这其中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最为关键,属于基建工作廉政建设的重点关注对象,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目前,具体做法是:凡属国家规定需要招标的项目,均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或北京市建委进行公开招标;所有项目均不派甲方代表参与评标;项目的开评标现场由局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发布前均经过项目管理单位和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
对于不够条件招标的项目,邀请不少于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邀请招标,经局非政府采购执行小组(执行小组由分管局领导、局纪委、办公室、财务、监督审计、经营、房管、基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讨论比选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为防止中标单位挂靠等违规现象发生,建立了“黑名单”制度。由于在招标过程中无法识别是否存在挂靠,招标工作结束后,我们会主动对中标单位进行行业背景审查,根据一般工程经验调查评估其行业口碑、业绩实力和项目实际管理团队等。如果发现以上内容与项目要求存在明显差距,我们会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做到早预警早提醒。对于实际履约过程中出现挂靠情况的单位,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后续基建项目招标的资审阶段即予以筛除。
“一出”是指项目的资金支付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严把资金支付关,是基建项目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为此,采取了以下措施:所有资金支付严格按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流程执行,资金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由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初核,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最后由机关服务局和项目资金批复部门联合复核后支付。资金支付节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形象进度执行。大型基建项目还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每一笔资金支付均须审计单位出具意见。在项目竣工结算上,重视原方案和最终实施内容的比对,核查工程量清单的增减。竣工结算由建设单位组织,但最终结算额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二、“抓住中间很关键”
“抓住中间”主要是指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由于洽商变更是对初步设计方案的改变,往往涉及较大的资金变动,因此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也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随意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坚持施工方案以设计为龙头,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即根据项目目标做好详细调查研究,方案内容尽可能考虑准确周全,招标文件中尽量减少或不出现暂估项目。对于施工过程中确需发生的变更或洽商,要求首先由设计单位对其合理性进行独立评估,并出具具体的方案意见,施工单位配合编制相应的预算,经监理单位初审后,再由审计单位审核确定洽商变更涉及的资金数目,最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总投资和各方意见决定洽商变更是否发生实施。由于洽商变更的方案、预算以及最终是否实施分别由不同的单位决定,相互独立而又互为监督,能够有效地控制洽商变更发生的随意性。
暂估项目因其具有较大的调整空间,也是施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廉政风险点。对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专业暂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重新编制方案和预算,经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审计和建设单位各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分包采购要把严”
基建项目的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是较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领域。为此,文化部机关服务局提出了“五不准”要求:即不准向任何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推荐任何材料和设备厂家、不准租借任何单位的车辆和房屋、不准在参建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准接受任何单位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以上要求在全局严格执行,并主动通报各参建单位,以便于监督落实。
具体而言,在专业分包上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规定,分包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建设单位不参与分包单位选择,只按规定予以监督;在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上,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审计单位分别询价三家以上供应商,经各方研究确定三家入围供应商,再结合现场考察、品牌信誉等情况最终确定材料和设备品牌。同时,材料和设备优先考虑选择知名民族品牌,支持民族产业发展。
四、“内外监督很重要”
落实监督制度是基建工作廉政建设的保证。为此,文化部机关服务局狠抓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预防监督工作,以内部和外部两层关卡来全面加强基建工作廉政建设监督力度,全方位落实监督制度。
在内部监督方面,由局纪委、合同审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别参与到基建项目中,对项目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等环节开展监督审核。同时,机关服务局还经常召开全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基建工作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议题,邀请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交流经验,通过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度。
在外部监督方面,所有项目审计单位均由立项批复单位指派或从政府采购目录内选择,保证其第三方的独立性。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资金支付、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均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监督。每月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基本进度。同时,所有项目启动实施时,基建部门均向其他参建单位公布局纪委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各参建单位的监督。
基建工程廉政建设“四句话”,是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在大量实践工作摸索和积累的宝贵经验,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对工程项目各类易发风险点进行管控,形成有效监督,构建多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局长 都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