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明确重点 公共机构节能提质增效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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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张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管理,细化监督考核,抓重点、克难点、出亮点,全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提质增效,能源资源消耗逐年稳步下降,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前列。先后获得了“省级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节能机制不断完善

  全市各公共机构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均进一步加强了对各自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公共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均补充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分管领导、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此基础上,我局坚持把强化督查考核作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组织成立了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结合开展的数据核查工作,每年年中对6县(区)及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节能督查。每年年底,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打分的方式,对市直47个部门及6县(区)进行节能考核,并对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6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市上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均制定下发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并与所辖公共机构签订了节能考核目标责任书,其中临泽、高台、民乐、肃南县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甘州区、山丹县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独立考核。市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等部分市直公共机构加强了对本系统节能工作的考核力度,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公共机构实施了严格的节能督查考核,做到了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有力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十三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宣传动员、丰富内容,节能意识不断提升

  我局坚持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发动,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近两年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向各县(区)、各公共机构配发了主题宣传资料12000份。各县(区)、各公共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张掖市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工作的新政策、新技术、新措施,营造了人人自觉节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节能意识。与此同时,市、县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我局在《张掖日报》每年均刊载分管领导署名文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文章,并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在办公区域醒目处张贴宣传画、温馨小贴士等宣传资料14万份。部分县区、部门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300多条,11400多次,展出展板128幅,市、县(区)两级电视台在电视节目播出时间,插播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语40余次,进一步强化了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每年的“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局均积极组织和倡导全市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取停用电梯、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使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自觉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营造了“节能低碳,机关带头,干部示范,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任务、狠抓重点,节能引领不断增强

  按照国家及省、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张掖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规范了创建标准、要求和程序,明确了创建单位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切实把培育“示范点”建设作为全市节能工作的创新工作任务。同时,组织专人多次赴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单位硬件设施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了我市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自创建活动开始以来,我市有4家公共机构被评定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有7家公共机构被评定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同时,我局积极协同市水务局联合开展市级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至目前共有27家公共机构被评定为市级节水型示范单位。通过开展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活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了新的动力,对全社会节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四、强化措施、夯实基础,节能改造不断推进

  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市、县(区)财政联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节能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是我市实施节能改造的重要着力点。为保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有效推进,我局争取市级财政每年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扶持资金投入少、资源利用率高、示范效应强的节能改造项目,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和单位进行奖励。6县(区)也都积极参与,逐步建立节能改造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加大了对节能改造的投入力度。2017年一年,我局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全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为县(区)及市直公共机构更换节能LED灯具3000多只,6县(区)共32个公共机构自筹14.3万元实施节能灯具改造工程,市直公共机构高效光源使用率达92.8%,县区达到83%。结合实际,我局进一步加大了节水改造力度,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市直7个公共机构和6县(区)23个公共机构用水设备及产品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更换及维修,市直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79%,6县(区)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75.2%。同时,我局把加快新技术新能源的推广和应用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和方向,2017年,全市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9.204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33台,改造燃煤锅炉96.5蒸吨;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2个,改造面积近100平方米;实施供暖改造,采用量子能供热机组加水暖空调模式供暖,供热面积18000平方米;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项目10个,集热面积334.2平方米,有效提高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全力抓好新上建筑节能达标。我局明确把新上建筑节能达标,作为公共机构节能抓源治本的重要方面,并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协调建设、规划、监理等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新上建筑的规划关、设计关、图纸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使公共机构新上建筑建成一个,节能达标一个,全力将其打造成为公共机构节能亮点工程,2017年,全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达标率100%。

  五、强化基础、筑牢根基,节能统计不断规范

  我局始终把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按照国家及省、市能耗统计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能耗统计,组织指导市、县各公共机构准确、真实、按时填报数据,每年组织开展能耗数据会审。按照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直各级公共机构名称、类型、行政隶属关系、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整理,健全完善了张掖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每年各季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工作,适时汇总、分析,按时、保质上报,确保能耗统计真实有效;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我局先后举办各类公共机构节能专题培训班5期,1000余人培训,各县(区)、市级各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23余期,近5000多人次受训。组织全市94人参加了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开展的远程培训,每年均指派专人参加国管局和省局举办的节能会议和培训班,进一步奠定了节能工作的良好基础。

  作者/甘肃省张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丁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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