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巴西机关事务工作概况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3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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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美地区机关事务工作以墨西哥和巴西为主要代表,两国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用地、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方面,通过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科学的工作协调机制、有效的监督检查手段、便捷的信息化平台等,全面规范政府行为,不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切实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一、机关事务管理基本情况

  (一)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墨西哥联邦政府的行政机构统称为联邦公共管理体系,没有统一设立联邦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部分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由公共职能部负责。该部前身为1982年设立的联邦总审计部,1993年至2003年间改称审计和行政发展部,后改用现名至今。目前,公共职能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监管、行政效率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推进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管辖范围外的联邦政府不动产管理等。

  巴西联邦政府的办公用房、用地、政府采购及公务用车等主要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由计划发展和管理部(以下简称计划部)统筹负责。该部成立于1962年,主要职能是协助联邦政府政策和预算的管理,设立资产事务副部长,主管各部委办公用房用地事务,如联邦不动产的授权使用、管理维护以及购置、调配、租赁、转让合同的审批,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评估等;设立管理事务副部长,主管各部委政府采购事务、制定公共管理政策、政府公共管理制度现代化建设、全国公共管理规划协调等。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公务用车方面。墨西哥联邦政府各单位仅为其部门主要官员提供少量公车(军警、医疗等特殊机构除外),其余级别公务员除特殊情况、特殊任务外不得使用公车,公务交通费用自理。巴西联邦政府公务用车通过计划部的网上综合服务系统统一调配,由各部委负责日常调度和管理。2008年,巴西联邦出台第3号规范性指导意见,对公务用车的分类、标识、使用登记、禁用情形和采购模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各部委以此为依据,配套出台本单位的公车使用规定。

  办公用房用地方面。巴西联邦政府的办公用房用地等不动产,主要由计划部资产事务副部长主管;同时,各州和巴西利亚联邦区政府均设立了联邦资产监督办公室,另有两个非州府城市还设有地区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联邦不动产的管理。

  政府采购方面。墨西哥联邦政府各单位需在公共职能部管理的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招标信息,在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开展开标、评标、定标流程;对金额超过400万比索(约合136万人民币)的大额招标或敏感领域招标,公共职能部还将委派个人或非政府组织代表参与。巴西联邦政府计划部下设政府采购中心、物流系统和准则司2个司局级单位管理政府采购事务。巴西联邦政府各部门公用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必须通过采购中心的网上综合服务系统进行。

  后勤服务方面。墨西哥联邦政府机关每年均需根据自身后勤服务需求,向财政部提交次年行政预算,财政部汇总整理后再交由国会审批。预算通过后,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所提预算、所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或租赁办公用品及安保、清洁、物流等相关服务。巴西联邦政府的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由各部委行政后勤部门自行负责。

  二、工作经验做法

  (一)注重制度设计,完善管理机制。墨西哥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包括《联邦公共管理职业工作法》《人民居住、土地管理和城市发展总法》《公共部门采购、租赁和服务法》等,规范联邦公务员行为和政府用地、采购、后勤服务行为,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根本遵循。在此基础上,墨西哥联邦政府机关可自行制订与自身职能相关的各类行政法规和管理条例,构建完整的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巴西通过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机关事务管理机制。2003年,巴西计划部资产事务副部长牵头,各部委参加,成立了联邦资产管理部际工作组,负责制定联邦不动产和农用土地使用原则和指导意见。同时,计划部和各州联邦资产监督办公室、地区办公室还会定期召开全国或地区性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指导意见作出调整。

  (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墨西哥坚持“以钱管人”、“以钱管物”的核心原则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一方面,通过严格的预算化、项目制管理倒逼墨联邦政府部门不断加强统筹规划、提升行政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在联邦公共管理体系内设置了财政部预算监督、公共职能部内控监督和联邦审计署审计监督的三重监管体系,确保各部门在自行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过程中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巴西着力构建完备的监督体系,除主管机关事务工作的计划部外,财政部、透明监察部、联邦审计法院等部门均有权参与机关事务监督审计工作,各部委可以了解机关事务工作整体进度,立法、司法系统也可以对机关事务工作提出改革意见;同时,巴西还注重以公开促监督,计划部每年对外发布联邦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公众可以随时了解联邦资产的治理架构、管理规划、预算执行、财务表现和内控审计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着力提升机关运行效率。墨西哥公共职能部定期牵头更新完善行政管理手册,合并优化内容重复、雷同的行政规章制度,删减不必要的行政流程和公文载体,着力压缩“文山会海”;牵头推进联邦机关信息化和政府网站现代化、统一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国家统一窗口”便民服务。巴西政府1967年颁布法令,明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遵循计划性、协调性、管控性、权力下放和人员高效等五项原则,法令规定联邦政府应建立统一的系统,综合协调并以规范、透明的方式管理政府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为提升运行效率,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均通过采购中心网上综合服务系统进行。

  三、对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的启示

  (一)加快构建完备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墨西哥和巴西在主要业务领域均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制度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确保了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性,具有较强的借鉴和启发意义。我们应该加快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立法,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设置分散、职能边界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等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健全保障体制,创新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标准,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的质量和效能。

  (二)探索建立机关事务管理监督检查评价机制。墨西哥和巴西非常重视机关事务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并通过做好有关信息的披露和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我国而言,不仅要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立规矩”,还要通过监督问责“动真格”。一方面发挥自我监督作用,通过日常巡检、绩效考核、项目监管、重点审计等途径,丰富监督手段,加强监督力度;另一方面着力提升机关事务的透明度,利用社会监督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

  (三)加强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如前所述,墨西哥和巴西的电子政务发达,尤其是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管理等领域,基本上都依托于互联网技术。我国也要坚持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进一步缩短采购时间、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透明度。同时,还要加快建设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业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努力实现机关事务“一网通办”,切实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作者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葛娟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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