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保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党政机关既是能源资源的消费者,又是节能环保工作的管理者、推动者,当好节能环保“领头羊”就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工作部署,切实扛起责任。
一要先行先试。目前,山东省已经组织创建了三批共300余家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这些单位工作基础较好,更要先行先试,力求新的突破。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尽量把目标定得高一些,体现出公共机构在这项工作中的使命担当。要结合公共机构节能环保的特点和工作规律,对一些共性的、关键性的问题攻坚克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要分类施策。我省各类公共机构共有3.5万家,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基础条件和用能特点差别很大,特别是一些大型公共机构的用能情况更加复杂。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究用能特点,分类制定政策。要抓好全省534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加强指导监督,通过建设能耗监测系统和能源管理体系、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造提升等方法,不断提高节能环保工作质量。
三要聚焦重点。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要重点关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作。据统计,我省公共机构用于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费量,约占公共机构全年能源消费总量的一半,对大气污染排放影响较大。要严格执行我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要求,优先使用城市集中供暖或可再生能源等取暖方式,积极推进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在节约用水方面,要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节水器具推广力度和节水设施设备改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次数。按照要求,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部省直机关都要建成节水型机关,到2022年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的省属事业单位要占到一半以上。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要巩固省直机关率先实现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成果,鼓励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济南、青岛、泰安3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确保到2020年底前,城区内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落实到位。其他公共机构也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要借助市场。公共机构建筑数量多、能耗高,节能改造资金需求量大,仅靠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满足。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做好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的培育与引导,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合同能源管理是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有效节能管理模式,既能解决节能改造资金问题,又能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还存在很多政策瓶颈。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尽快打破政策“玻璃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环保领域,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机构节能环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