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山西省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建立机关分类标准”的思路,大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分工
2018年3月,长治市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多次动员号召、安排部署、现场推进。
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市委机关大院垃圾分类的示范创建工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细化任务分工,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形成内外联动、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工作局面。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和各层次培训会,组织相关科室深入机关、县区实地观摩亮点、借鉴经验、交流举措,进一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补足短板。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机关办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全市100多家党政机关单位已全部完成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由点代面、梯次推进、不断深入夯实了基础。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按照“宣传送上门,责任负到底”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将公共场所作为宣传阵地。在各党政机关单位室内外等公共场所,悬挂条幅、灯箱、放置宣传版面、张贴宣传画、播放电子屏滚动宣传标语等,确保垃圾分类知识、要求随处可见。二是将科室作为源头教育基地。市管理局深入各党政机关单位科室、领导办公室,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明确垃圾分类方法、现场指导教育,以提高机关干部群众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将垃圾分类体验馆作为集中培训教育基地。长治市委机关大院建立了垃圾分类体验馆,各单位可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学习,通过现场观看漫画、模拟投放,管理员评价解说、指导训练等,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性和趣味性。四是将垃圾分类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网络作为全方位宣传阵地。通过采用观看垃圾分类宣传片、邀请相关专家讲座、现场书面测试、工作人员分类讲解、现场问答互动、微信联络群宣传、互相监督批评等方式,形成户内户外、线上线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强化基础建设,抓好设施配备
按照资源利用最大化、规划布局科学化、处理效果最优化的原则,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工作。一是宣传阶段。长治市委机关大院建设了垃圾分类体验馆,主要包括宣传区、体验区和奖励区。即先通过电视屏幕滚动宣传片宣传垃圾分类方法,然后由各党政机关单位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现场体验投放,并由解说员解说、指导,最后根据各单位平时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的次数进行积分,并兑换相应的奖品,从而提高垃圾分类的正确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投放阶段。长治市党政机关按照机关生活垃圾两分类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室内外的两分类垃圾箱、垃圾桶以及公共场所的三分类垃圾桶等进行改造、配置,既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又有效满足了垃圾分类的需求。三是转运阶段。长治市委机关大院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以便生活垃圾的绿色收集、统一转运。转运站包括三大区:回收区、操作区和装箱区。其中装箱区采用的是全国最先进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整个转运、收集过程垃圾不外漏、不落地、不产生二次污染,给各党政机关单位提供了有效借鉴。
强化机制先行,抓好制度落实
落实监督检查机制。根据省、市委要求及机关大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垃圾投放管理办法》《办公区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标准》等,明确了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评价和考核等内容。通过对市委办公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重视、不按正确方法分类的单位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单位进行通报。
落实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省委、市委要求及机关大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引导员职责》《垃圾分类保洁员责任制度》,对参与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员、管理员、保洁员、分拣员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工资挂钩,确保各项标准和规定落到实处。
落实定期通报机制。2018年7月,市管理局成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小组,制定了垃圾分类检查评分标准,并印发了《长治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关于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依照督查要求、评分标准、考核标准,积极指导市县200家党政机关按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各单位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定期通报。目前,已完成了三次督导检查与通报批评。
落实垃圾减量化机制。根据省、市委要求及机关大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办公区垃圾减量化工作方案》。根据办公区垃圾产生的数量、类别、特点,制定减量化标准,并通过强制措施加以约束,强化垃圾分类责任与意识,增强垃圾源头处置能力,加大各部门协同管理力度。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和处置量,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和可持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