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阔步前行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0-11-3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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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合同能源管理是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江苏省高度重视在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2017年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解决了在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认定、财政支付途径、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此后,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快速发展,阔步前行。

  2019年,无锡市、镇江市、连云港市、常州市行政中心以及南京新城大厦办公区等一批大型集中办公区,实施全范围、综合性的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了能源资源消费的节约式、集约式和专业化、智能化管理。南京市秦淮区、徐州市贾汪区、无锡市滨湖区和盐城市大丰区4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区,多个项目顺利落地,为全省各县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作出了示范。2019年,全省公共机构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35个,引入社会资金28741.25万元,形成6937.2吨标煤的节能能力。4个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地区实施19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入社会资金2320万元。

  南京市秦淮区采取难易搭配、多类结合、统一招标、统一签约的方式,按照“建筑面积和节能率大小搭配和基本平衡”原则,建立多家公共机构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模式。筛选出包括区政府办公楼在内,总建筑面积为14.6万平方米的7栋建筑,计划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7个节能改造项目,总体节能率预期可达15.63%。项目总投资约632.41万元,节能量预计达到125.92万kWh/年,年节约费用81.26万元。

  徐州市贾汪区以行政中心为重点,共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0余项,分布于政府办公楼、企业办公楼、医院、商业综合体、学校等10余个单位。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的空调系统升级改造、热水系统、照明系统改造及燃气锅炉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总计投入260万元左右,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投入220万元,节能率为18%;其他9个单位的3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及合同洽谈,将主要对建筑的空调采暖系统、照明系统、自控系统、微电网系统、净水系统进行升级与改造,预计总投资在2000万左右,年节能率为20%。

  无锡市滨湖区以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列为“全国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区”为契机,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勘察、诊断,选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党校作为试点,采用模式为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合同期限为5年,能耗托管总费用184.5万元,预计今年年初施工改造完成。区委党校项目已提交财政审核,进入招投标阶段。区行政中心在屋顶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运行后第一年发电量可达80万度,平均每年发电约60万度,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94.9吨。2020年拟对区行政中心进行能源托管,并将空调燃气锅炉改为电能锅炉,预计可节约能耗50%以上。

  盐城市大丰区成立区合同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区合同能源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区合同能能源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区公共机构部署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总投资200万元的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动工,投资60多万元的大桥镇政府办公楼楼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区行政中心为做好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引入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工作当中,尝试“资本合作、效益共享”模式。楼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车棚项目以区行政中心名义立项,由大丰城投公司全额投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以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光伏收益。2019年,总投资430万的区行政中心光伏新能源车棚及配套充电桩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400多万元丰华大厦中央空调热源冷却塔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进行论证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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