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要发挥政府作用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0-12-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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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庆修

   

  治理理论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某些不足,为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提供了理论基础。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成熟的市场主体是关键。市场提供服务,机关自主选择,前提是要有合格的市场主体。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是简单的从社会购买商品,而是要通过服务外包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效益。

  市场的合理运转需要政府或非市场力量的支持,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所伴随的失灵现象需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通过合理监管加以解决。由于机关事务政务保障的公共属性,无论后勤服务采取何种方式提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都有防范和化解风险以及引导和规范的主体责任。因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并行不悖。

  保障后勤服务主体公平竞争、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弥补市场失灵、推动后勤保障可持续发展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由职能缺位、错位、越位,向提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要发挥政府作用打造开放的“智慧后勤”,促进政府与市场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中兼容兼顾和相互促进引导和鼓励人们积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受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带来的不便,使绿色出行成为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和追求目标。工作研究供公共产品、解决外部性、防止垄断、消除信息不对称、保持服务保障可持续发展以及解决部门利益不均衡等方面转变。同时,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科学合理的规章体系,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就是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是引进服务就了事,而是要按照市场规律和公益性规律完善与外包商的契约关系、利益关系和合作关系,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长效可持续发展机制。

  从根本上看,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是改革的方向,而是提高保障质量以及效益效率的手段和途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具有公益性,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要遵循公益性规律,这是机关事务的特殊性决定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是公益性组织,应给予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在税收方面实行特殊扶持政策。除了个别保密性、政治性要求高的项目,如文印、通信、文件传送、专车服务等外,其他项目常态时可以通过社会服务提供保障,非常态时则要通过机关内部服务机构完成。同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会削弱机关事务服务保障的公益性,降低人们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价值认同,造成政府责任模糊和合法性风险。为此,政务保障服务不能走极端,完全市场化、社会化,机关要有自办的内部自我服务的保障系统。保留的服务项目要突出政务类保障重点,要精简效能,资源配置要用市场手段,用人机制要采取聘任制、合同制等灵活方式,要与社会化服务有机衔接。

  要发挥政府有效作用,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以“互联网+后勤”对接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推动互联网向机关后勤服务领域渗透,运用信息化、网络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基于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平台、基于云计算的物业管理平台、客户服务系统、二维码应用、电子巡更系统等,以资产管理为突破口,扩大至物业、餐饮、交通、幼教、医疗等领域,逐步建立“一站式”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各项业务之间的衔接,以融合促创新,打造开放的“智慧后勤”,促进政府与市场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中兼容兼顾和相互促进。

  (作者单位: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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