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高校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纽带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0-11-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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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易慧霞 明玉

 

  采购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与重要环节,其效率直接影响着财务管理的绩效水平。科学的财务管理也会促进采购管理绩效的提升。近年来,随着外部监管条件与教育投入要求的不断变化,特别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高校的采购与财务管理迎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从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的联系出发,分析了外部环境变化以及高校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方案,结合内部控制理论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提出通过制衡与协同提高高校财务管理与采购管理绩效的建议。

 

  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的联系

  采购管理是对采购业务进行组织、实施与控制的过程,财务管理包括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经营中现金流通(营运资金)、利润分配等环节,二者密不可分。

  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不同,但内涵相同。采购管理的对象是物资等实物,其衍生出保障供应、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等职能。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其衍生出资源配置、财务监管、财经服务等职能。采购需要财务资金支持,财务资金通过采购活动发挥作用,都包含了防范风险、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等目标,最终实现共同组织目标。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订立、履行、变更、验收等环节,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业务内容,与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同为监管、审计、巡查的重点。合同作为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共同载体,需要在二者交汇的环节实现制衡与协同。合同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的效益。合同准备与预算管理密切关联,采购前需明确采购需求以确定采购预算,通过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以后,采购需求(含招标文件)和确定的采购额度(含投标文件)以合同记录,并作为后续履行合同、支付款项的依据。同时,合同价款支付也是收支管理的重要环节。

 

  高校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特点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规划》提出很多与教育投入相关的新发展理念,包括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给予高校财政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注重通过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实施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随着“放管服”的不断深化,高校对资金使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特别是近年来高等教育投入不断增长并呈现多样性,除财政拨款、学费等事业收入外,高校科研经费、企业合作研究经费、捐赠收入等越来越多,采购管理的自主性不断增强。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水平,成为高校主动思考并试图重点解决的问题。

  2016年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采购管理基本原则: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即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抓住关键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防控。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即发挥内部机构之间,相关业务、环节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安排分工,优化流程,提高采购绩效。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在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过程中贯彻权责一致原则,因权定责、权责对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问责条款,有错必究、失责必惩。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教育部于2019年末印发落实意见,强调“过紧日子”,加强绩效管理,严把成本管控,减少无效支出,提高资金效益。2020年受疫情影响,教育部直属高校预算额度大幅减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中提出,建立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行业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改革越来越多地体现在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内部控制建设与预算绩效评价成为高校采购管理的重点与方向。

 

  以合同管理为抓手,提高财务与采购管理绩效

  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联系,需要通过制衡和协同来实现规范和效益。合同在采购流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的载体与纽带(见图1)。从合同入手,梳理合同管理的流程,在其签订与执行的各个阶段,实施归口管理。一方面,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即相互制衡。另一方面,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即相互协同。

  合同签订前,需事财结合,财务管理部门要审查是否有资金、资金是否足够、资金性质是什么;采购管理部门要审查需求是否符合事业发展需要,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资金管理需要,采购程序是否规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专家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收支,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加强预算目标的管理。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见图2)。

  在合同实施阶段,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财会部门要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各项支出标准、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因各类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解除合同的,特别是经批准的采购预算是最高限额,如有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采购洽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

  在合同验收阶段,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做好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和控制。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合同是采购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载体与纽带,高校要以合同管理为抓手,将财务与资产管理作为高校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实现各部门、各阶段、各岗位的相互制衡与协同,在制衡保障预算绩效的同时,利用协同提高预算绩效,促进高校工作目标与国家宏观政策目标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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