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机关事务如何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0-11-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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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局

  

  服务保障好审判执行是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的核心,构建系统全面、衔接紧密、配套完善、科学可行的制度体系,根本解决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一家一户办后勤等问题,实现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是当下人民法院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课题。

  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的内容复杂,涉及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物资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事无巨细,纵横交错,需要同时处理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合作方等多方面关系,应强化后勤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职能,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理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形成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促进机关服务保障资源集约利用,提高了经费和资产的使用效益,但是距离建立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尚存差距。

  经费管理方面,部分省市各级人民法院实行经费统一由财政部门管理,财物管理的各项审核、报批手续直接报送财政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办理。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和罚金、没收的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全部上缴市级国库,建立了以财政为主导的工作机制。部分省市人民法院系统的人、财、物统管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每个层级人民法院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同,各级人民法院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只对本院负责,业务上各为条块,不同人民法院之间保障标准不一。

  资产管理方面,部分省市人民法院基本建设项目由同级发展改革委管理。资产管理由财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各人民法院全面规范法院装备建设标准,制定涉及装备物资采购的需求论证及实地检查监督机制,确保物资装备规范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执行内控要求,将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点评分要素,如人员变动时未按照规定将资产变动情况报送资产主管部门或资产清查出现盘亏时均扣除相应的分数。

  物业服务社会化方面,各级人民法院逐步将部分保障服务工作由自办转为向社会购买服务。已逐步将物业管理、机关食堂、会议服务等多个方面纳入外包服务范围。部分地区中基层人民法院受经费有限等条件限制,物业、食堂、车辆等全部由法院的聘用人员管理,管理质量不高。

  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各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只负责本级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工作业务上也没有建立指导关系,相互之间联系很少,有益的经验无法推广,相似的问题也无法避免。各地区人民法院在机关事务管理上各自为政,管理内容不同、运行方式各异、服务标准不一,存在效率低、成本高、随意性大等问题,造成资产、经费、能源消耗等方面的浪费,不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基层人民法院无所适从,不能及时加以解决。部分项目也因为缺乏政策依据和标准体系,无法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支持。

  人民法院后勤服务管理的内设机构众多,设置不规范、定位不清晰、名称繁杂,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责任不明,有的后勤服务部门还分属不同的院领导分管,存在日常工作开展不顺畅以及推诿扯皮等问题。遇到矛盾或突发情况时协调环节过多,降低了管理效率。有的对社会化改革认识不够,造成后勤服务部门人员冗余。

  一方面,面对新形势下司法保障工作的新需求,需要一批擅长财务、基建、采购、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而许多人民法院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另一方面,后勤服务保障部门人员缺乏流动,在岗时间长容易产生懈怠,知识更新和专业学习不够,导致缺乏创新能力,统筹协调、前瞻思维和规划谋划能力不足。

  部分人民法院在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虽然开发了信息系统,但不够完善和规范,各系统之间相互独立,信息不能共享,导致人工审批环节过多,影响运行效率。基层人民法院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资金用于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很大困难,购置软硬件设施所需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软件应用和网络运行达不到管理要求。

 

  加强人民法院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建议

  建立健全标准化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各地区人民法院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结合各级人民法院实际业务需求和经费保障情况,构建涵盖经费、资产、资源和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立从上到下的业务指导关系,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提升各级人民法院的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现有管理部门,理顺审判管理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的关系,界定人民法院内设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因事设岗,当减则减、该增则增。统一各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名称、级别、运行模式、人员配备等,保证内部协调有序和上下联系畅通。从制度建设入手,厘清职责边界,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努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运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改变统包统揽管理模式,转变运行机制,整合行政后勤资源,将服务职能从现在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推行单位保障与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新型服务保障模式。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培养。在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必须注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配齐配强后勤管理保障队伍。积极探索引进专业人才的新路子,通过公开招录、定向培养、交流选拔等方式,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充实到机关事务管理岗位,因岗定人、人尽其才。探索建立合理可行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敬业奉献、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法院受理案件数情况制定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配备标准并纳入预算经费保障。积极探索网络条件下机关事务管理的新思路,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成果促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立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提高信息化建设统筹水平,融合各项系统功能,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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