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央国家机关集采工作新发展格局
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五”以来,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正确领导和财政部大力指导支持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进集采工作增效提质、转型强体,在服务范围扩展和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政策功能落实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十三五”期间完成采购额950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3%。集采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履约管理办法》《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涉密项目采购工作规程》《供应商质疑答复实施细则》等涵盖基础管理、执行操作、质疑处理等方面20余项与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衔接的集中采购制度规范,为规范高效开展集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政策功能进一步落实,放宽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入围限制,落实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积极扶持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正版软件采购网影响力不断提升,持续完善绿色采购政策落实机制,切实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地。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全面承接全国政协机关采购业务,为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提供定制化采购服务,向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放汽车协议供货服务平台,向京外中央预算单位开放汽车保险定点服务。履行涉密采购新职能,项目数量呈指数级增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初步搭建起涵盖3类4级40种采购文件专项范本,以及15种品目的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实现了非涉密单独委托项目从委托受理到开评标及质疑办理电子化。全新电子卖场为3.6万余家采购人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小额零星采购服务,网上“不见面”开标和远程评标为京内外供应商节约了投标成本,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障采购项目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开评标场所软硬件环境改造升级,项目评审承载力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立集窗口接待、电话咨询、信箱留言、微信群组、智能客服线上线下一体的咨询服务体系,开展常态化定点项目履约巡察回访,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国采中心在2017-2018年度财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发挥了中央集采机构的标杆示范效应。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的重大部署,为政府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内容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结合点,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政府采购融入国家治理大局,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措施,持续推进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新发展格局,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示范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作贡献。
加强政治引领,努力实现政府集中采购高质量发展。我国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政府采购作为保障机关运行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当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十四五”时期,国采中心要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府采购政治性、政策性与业务性、专业性融汇贯通,推动政府集中采购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发挥需求牵引作用,落实政府采购深改精神,打破政府集中采购地域界限,探索构建政府采购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利用中央单位采购规模大、示范效应强、影响范围广的优势,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在现有的正版软件中央地方联合采购的基础上,依托电子卖场为更多地区、更多单位提供更多品目的专业化、一站式采购服务,为促进国内大循环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围绕全面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降低门槛、简化流程上做好“放”和“服”,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完善履约监管体系上做好“管”,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做好对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三是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技自立自强”,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助力国产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打通拓宽政府采购支持国产创新产品的渠道。四是围绕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采购文件编制、电子卖场产品标注、采购履约巡查、新能源汽车推广等环节积极落实国家绿色采购政策要求,引导竞标企业绿色生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五是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实施,建立完善专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涉及国家产业发展战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国际交往和对外援助等重大项目的采购服务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化采购,进一步提高采购业务办理效率。《建议》指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国采中心将继续利用信息技术赋能采购业务。一是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运用,提升差异化竞争力,打造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效能采购、智慧采购的“国家级”政府采购平台,彰显中央集采公信力。继续优化升级电子卖场,规范产品和供应商准入规则,加强对采购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电子招投标信息系统,实现采购项目模块化管理,采购数据智能化抓取,价格异常自动预警,在已实现从项目委托受理到质疑处理电子化基础上,探索逐步实现在线开展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二是加强数据协同与分享,探索建立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协同交流机制,实现国采信息平台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小企业信息系统、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北京市工程招投标平台等的互联互通,为信用信息查询、价格监控、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完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深度挖掘国采中心积累的业务数据价值,为有关部门提供政府采购数据决策依据。三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能力,不断探索丰富涉及机关事务相关业务职能板块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助力房屋出租管理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政府采购与机关事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探索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努力实现采购更加公平。《建议》指出“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十四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环境,国采中心要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采购信息公开,实现政府采购更高水平的公平竞争。一是着力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结合具体业务实践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制修订与采购交易制度相衔接的操作规范、实施办法、业务指南等,完善集采制度体系。紧盯采购政策和市场变化,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市场主体,共同研究拟订完善集采目录内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文件范本、合同范本等标准规范体系。探索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办事指南,强化集中采购的流程规范、行为规范、文本规范,巩固提升采购业务规范化建设成效。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发央采APP,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实时推送采购业务动态,拓展政府采购信息知悉度。探索公开中标候选人、中标标的物全部信息,完善未中标原因告知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或相关主体依授权实时公开评审过程音视频信息,强化公开监督力度。聚焦结果导向,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探索建立集中采购项目结果评价制度。
加强采购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集采事业可持续发展。《建议》指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国采中心要加强采购文化建设,锻造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大力推进从程序合规控制向采购活动提供专业支撑转型,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专业服务功能,做精做优“国采中心”专业品牌和服务窗口,在集采机构竞争中占领先机,为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事业打牢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一是积极推进国采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国采中心“依法守规、优质服务、精业创新、廉洁高效”核心价值理念,把“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贯穿融入文化建设中,用文化培育人、激励人、塑造人,促进干部全面发展,用文化引导事业、保障事业,促进事业科学发展,为推进中央国家机关集采工作提供有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二是提高专业素质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发挥政策宣传、案例研究、制度实践和专业交流阵地作用。加强国采中心干部队伍在市场调查、产业发展趋势研判、需求标准拟制、采购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建设,为采购人设定采购需求、拟订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提供专业化服务。创新培训形式,坚持“请出来”与“走进去”相结合,定期培训轮训与差异化需求精准授课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采购法规、项目案例、产业发展状况和采购支持政策、合同履约和绩效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采购队伍专业素质,输出规范化、专业化采购理念,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集中采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政治保障和风险防控,使采购工作开展更为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是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政府采购工作是各方关注的热点,要时刻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国采中心要坚持政治引领,找准采购风险防控切入点,实现全流程、多维度监管,保证采购工作安全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武装,从思想上抵御风险隐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防范风险隐患统一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上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水平。二是建立与采购业务相匹配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管,从制度上防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提醒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监督落实到内控制度中,持续改进采购监管月报、项目抽查等制度性监管手段,加强采购项目履约监管机制。完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评价记录体系,实现采购项目各环节的穿透服务、智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