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节能降碳捧起高质量发展“金杯”
文/河南省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节能降碳增效,以节能改造为重点、监督管理为手段、示范创建为载体,积极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和节约型机关,被评为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先进集体,荣获鹤壁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金杯奖。
推动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制定《水电暖管理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等,对节约用水、用电、用油等提出明确要求。编制《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规范》《公共机构智慧节能监管平台管理规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建设,《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规范》被纳入省级内部标准。组织编写示范案例并进行推广,其中《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升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入选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案例。
开展定额管理,不断降低能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能耗定额标准。将用电、用水定额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每季度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跟踪提醒、解决能耗异常现象,杜绝不合理用能现象的发生。不定期开展数据会审和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分析掌握用能状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
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争做厉行节约的倡导者、绿色生活的推动者、“光盘行动”的实践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在机关食堂实行“大碗小碗”分餐、“少量多次”取餐等措施。建立反食品浪费专职督导员制度,并设立餐饮浪费曝光台,杜绝餐饮浪费。
在各县区、各单位组建联络员队伍,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推进、实施和落实。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通报评价结果,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推动节能工作落实落细。
大力推进节能新技术应用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围护结构,在建筑外墙加装保温层,对屋顶进行隔热和治漏处理,将外窗更换为断桥铝和双层玻璃,提升了隔热效果。改造空调系统,拆除原有分体空调,采用浅层水源热泵系统,以高效变频循环泵代替城市供热,进行集中供冷、供暖。改造照明系统,办公室使用节能灯具,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采用声光控制,景观照明采用LED光源。累计实施改造6.78万平方米,节能率提升42%,每年可节约费用72.8万元。
开展节水改造。建设雨水收集系统,通过雨水花园、下凹绿地、植草沟、下渗池及蓄水池等,每年收集雨水2100立方米,降水就地消纳利用率达80%。改造绿化灌溉系统,安装地埋式喷淋设备360个,有效控制灌水量和均匀度,减少了绿化用水。采用节水洁具,改造水龙头、大小便器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通过节水改造,每年可节水1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35%左右。
引入社会资金,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建设新能源汽车停车场,安装快充、慢充充电桩,可同时满足66辆汽车充电。利用建筑屋顶空间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约196千瓦,每年可发电21.6万度,节约标准煤26.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0.8吨。
建设能耗监测系统,对全市乡镇以上公共机构的水、电、热等能耗进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和24小时在线监测。监管集中办公区各单位的用电、用水情况,特别是对中央空调系统分房间进行远程智能化控制。
开展集中采购,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垃圾分类工作。筹措资金集中采购新能源汽车155辆,分配到市直各单位。在机关食堂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站,每年可处理餐厨垃圾78吨,实现了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集中采购垃圾分类设备,在走廊、办公室配备二分类垃圾箱和废旧电池回收箱,在办公院区配备四分类垃圾亭,市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组织开展节能联络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和集中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打造精通节能的工作队伍。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培训,其中参加清华大学节能远程培训9批、113人次,2022年参加能耗统计、垃圾分类等培训6批次。举办节能大讲堂,动员各单位通过开展节能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讲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月等节点为契机,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组织主题展览、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出行倡议书、温馨提示等方式,营造节能氛围,传播节能理念,掀起节能热潮。积极利用电视、报纸、融媒体和微信群等,广泛宣传节能工作。
坚持多层次、大范围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引领与示范创建深度融合。组织县级以上公共机构参加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两批共247家单位达到了创建标准,占比81.3%。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遴选推荐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家,省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3家;省级节水型单位18家,市级节水型单位46家。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为河南省唯一的能效、水效“双领跑”单位。在各级各类示范试点引领和带动下,鹤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33.6%,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49%,人均水耗下降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