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统一管理 让资产“活”起来——黄冈市机关事务中心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文/丁剑
湖北省黄冈市机关事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提质增效,加大资产优化配置,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地见效,努力提升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筑牢资产统一管理的底盘
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目前77家市直单位已完成登记72家,完成率94%;总建筑面积28.79万平方米,已完成登记23.58万平方米,完成率81.9%。县级同步推进,其中武穴市完成率为49%。
成立由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召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市政府2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彻底扫清思想障碍,各单位由不愿交变成主动交,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中心主动上门沟通,将工作流程和所需资料以清单形式送达,一次性告知,方便各单位开展工作。招聘土地、房屋测绘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统筹安排测绘和鉴定,费用统一结算。完成权属登记后,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与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明确权责。
相关职能部门特事特办,市财政局全力保障权属登记工作经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政务中心设专门窗口,专人办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简化办理手续,提升服务效率,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间;市税务局减免了税费。
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破解权属登记难题。例如,将无“两证”的房屋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无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开展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由原产权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相关单位出具验收结论或评估意见。
打开资产保值增值的通道
拓宽思路,把闲置资产“用”起来,让静态资产“活”起来,实现保值增值。
黄冈市实行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办公用房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委管理。将232处经营性资产划转市国资委用于国有投资平台经营,不仅扩大了国有投资平台规模,还增加了收入。
依法依规拍卖资产,举行公务用车拍卖会15次,处置公车143辆,成交额431万元、溢价率达62%。针对机关院内车库等经营性资产,聘请中介机构评估租赁价格,组织公开拍租,68处资产成功拍租,成交额115万元、溢价率达17%,实现国有资产增值,杜绝了资产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中心将3处闲置办公用房调剂给社区用作便民服务场所,助力基层治理,实现资产保值。集中管理、统一处置未使用的疫情防控物资,将2100台闲置电视机捐赠给医疗机构,节约开支200多万元;捐赠2800多件棉被等生活物资,解决困难群众生活所需。
用好资产调剂利用的平台
拓展公物仓职能定位,实行资产结构“新+旧”、运行模式“新带旧”,在管好旧资产的基础上,加强新资产管理。计划从2024年起,市财政局将每年各市直单位资产购置预算资金和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预算资金直接拨付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心根据资产购置计划集中采购,各单位只需按程序申请从公物仓调剂资产,无须自行采购,节约行政成本。
以“传统+现代”“线上+线下”“集中+独立”方式加强公物仓管理,实体仓和虚拟仓同步建设。已建成2000平方米实体仓,6大类、1500多件资产陆续入仓、上架,资产一物一码。丰富虚拟仓功能,实现与国管局公物仓管理系统对接,同时联通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双仓建成后,可实现资产一仓统管、信息一键查询、调拨一站办理、手续一步到位、轨迹一目了然。
“以上率下”推进全域协同,市级公物仓即将建成投入运行,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市县两级公物仓。坚持全域思维,畅通市县资产调剂共享通道,促进资产在更大范围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