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素”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文/张艳丽 罗长风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对于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因此,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可持续推进等,值得深入探讨研究。
面临的问题
目前,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的意义有所了解,但尚未充分理解“垃圾就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的深刻内涵,对于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节约能源资源的战略层面。简易填埋、焚烧等处理方式沿袭已久,根深蒂固的思维和习惯一时难以改变。有的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知识掌握不全面,因此不能准确分类和投放,清运时也难以二次分类。
在设施设备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垃圾成分复杂,垃圾量日益增多,而公共区域分类垃圾收集容器较少,存在容量过小、分类容器单一、投放不便、收运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垃圾回收设施分类过于粗放,分类指导图例不明确,给垃圾分类带来一定困难。分类收集容器大多设置在洗手间或走廊,数量较少,干部职工分类投放不方便。同时,缺乏智能化设施设备。
近几年,加大了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但有的宣传形式、内容不够接地气。口号多于行动,实践活动相对较少,垃圾分类工作与其他业务相比处于次要位置。
在制度建设上,垃圾分类投放规范、设施设备添置、运行模式图、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措施等制度不全、不细,有的不适用,缺乏地方性强制性管理办法,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约束力较低。
此外,各单位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中缺乏规范的运行体系,没有细化宣传发动、设施配置、收集运输、督导保洁、末端处置、巡查考核等关键环节,分、投、运、处各环节缺少具体工作流程,难以形成工作闭环。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路径
按照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结合公共机构的特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具备“六要素”——
组织机构“搭”起来。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机构,制定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志愿者、保洁员、督导员等,实行职责事项清单化管理,拟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指导、培训、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宣传气氛“浓”起来。借助现代化信息平台,多部门联动、多形式发动、多层次带动,把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主题活动结合起来,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从“要我分”转变为“我要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设施设备“添”起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要实行4个标准化配置:收集容器颜色标准化,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绿色为易腐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同时配置四色垃圾袋;标识标志标准化,在四色垃圾桶上和集中投放点张贴生活垃圾分类表目录,便于准确投放和监督管理;容器配备标准化,各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颜色、大小、质量、标志相统一,集中投放点容器配置要便于投放、管理和储藏;运输处理标准化,投入使用智能发袋机、智能垃圾箱、手持终端机等智能设备,保证垃圾分类处理效能。
示范引领“带”起来。多与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谈心谈话,提升他们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的责任感。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道德讲堂、月工作办公会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模范、行有标杆。
运行模式“建”起来。不同公共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尽相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不同的运行模式,确保垃圾分类运行顺畅规范。“分、投、运、处”形成管理链条,规范每一个环节,明确“谁来分、投哪里、如何运、怎样处、谁监管”。
督查考核“严”起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采取管理员驻点检查、志愿者巡查、专班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分类准确率、正确投放、规范运处、环卫保洁等进行督查考核;优化管理方式,形成干部职工、部门、管理员、保洁员、志愿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立垃圾分类“红黑榜”,公布部门、区域垃圾分类情况,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扩面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