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范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序变更洽商的思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4-11-27 15:43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牛力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既是项目动态调整的体现,也是项目管理能力的重要考验。合理的变更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质量,但无序变更不仅会打乱原本精心规划的施工进度,还可能导致项目成本激增,甚至对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效益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深入探讨无序变更洽商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策略,对于提升建设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价值。 

    

  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变更洽商风险 

  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的变更风险。由于前期论证不够深入充分,导致因规范变化、设计标准不符合预期、施工现场环境和条件变化等原因,施工尚未开始就产生变更。例如,地质勘探不到位可能导致后期发现土质不符合施工要求,需要重新设计基础工程。 

  因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造成的变更风险。由于招标文件编制不够科学严谨,或者内容不全面、语言不规范,引起歧义或误解,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合同约定不清晰,在结算环节产生大量变更。 

  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的变更风险。施工图纸设计粗糙,工艺、构造不明确,难以指导施工;设计缺少校核审查,纰漏多,建筑、结构、机电各专业不交圈;图纸设计与现场条件或有关法规不完全相符;对物业管理、业主便利需求方面考虑不充分,交付后面临功能改善和提升。 

  因施工单位追求洽增、规避洽减造成的变更风险。施工单位出于趋利避害的考量,可能会提出变更洽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而对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优化方案、减少工程费用的,往往不会主动提出,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措施建议 

  扎实做好前期论证。在前期论证阶段,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前往项目实地勘察,深入调研包括地理位置、气象条件、交通现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等情况,摸清影响项目开展的各类因素,予以充分论证。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后续会影响合同(主要是总承包合同固定总价)的风险因素,如工期延误对设备、人工材料等产生的连带费用;土方开挖增量、障碍物清理以及地基特殊处理等相关费用;为实现项目总体功能要求而出现的设计漏项、调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费用;因施工图设计与估算设计产生的工程量差,导致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签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情况。设立调整条款,约定当承包工作范围及内容发生变化、项目新增或减少时可调整合同价款。 

  提升招标文件编制水平。编制招标文件,尽可能考虑各类因素,力求做到完整、清晰。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承担起主体职责,按照制度实现台账动态管理,确保合同各项条款的落实,对于工程建设出现的调整,要及时协商确认,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先以签证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于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涉及费用变化的,需提供项目概算分解方案,分析变更估算与概算对比,明确变更费用的解决方案,尽量在合同额和概算内解决因变更增加的费用。 

  完善工程设计。压实施工图设计单位责任,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因设计质量缺陷而导致工程变更或返修的管理责任和罚则,倒逼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变更。组织利用BIM技术等科学手段,完成建筑、结构、机电全专业的建模和全专业间交互碰撞分析,提前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设计单位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后再开展设计,防范因与实际脱节而产生工程变更。按照建设程序完成规划许可手续后,施工图设计需经过强制性审查后再指导招标采购和施工,防范因强制性条文变化引发设计变更。坚持样板引路,防范拆改变更。图纸初步设计前先行建设住宅套型实体样板房,真实展现卧室、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和阳台等空间布局和装修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能以最小的代价试错,避免后续设计或施工过程中大范围返工修改,产生大量工程变更。组织经验丰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优化意见,使建筑产品更贴合实际使用功能和居民需求,避免交付时需要进行工程改造和功能提升。 

  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洽增事项,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提高招标清单中暂估项招标控制价等情况,应避免超过项目概算批复的分解额度,同时建设单位应核对工程量清单,研究原总量控制项资金解决方案。建设单位需加强对项目经办人和负责人的培训交流,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类似项目经验、市场和行业发展,强化项目现场管理,一方面应及时提出应减未减事项,另一方面在沟通施工方案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主动提出洽减方案并进行优化设计,避免重复浪费。充分发挥项目跟踪审计单位的作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在全程跟踪审计中开展日常巡查,建设单位与审计人员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明确签证权限。 

  落实管理制度,坚持重要原则。坚持工程开工后非必要不变更的原则,对于确需变更的,应遵循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不降低原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尽量不涉及工程费用增加或尽量降低工程费用增加金额的原则,严控并尽量减少工程变更。尤其对于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联合会审,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确保变更合理。遵循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在建设单位未作出变更决定之前,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下达变更指令或实施工程变更,否则由其承担相应后果并严肃追究责任。 

  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变更情况难以避免,应加强工程变更管理,针对变更管理问题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明确主体责任、责任分解到人,增强规范意识、遵守基本原则,严格履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参建单位、强调纪律规范,做好前期准备和论证工作,重视过程精细化管理,落实后期手续办理,为工程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