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持续提升公务接待管理水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4-11-2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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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不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突出组织体系化、管理规范化、监督动态化、服务精细化,持续提升公务接待管理水平。 

  2018年,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被确定为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有关保障工作。为更好履行职能,管理局安排有关人员到市直部门单位和宾馆调研,定期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培训,通过网上监管、微信交流、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解答公务接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市直部门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为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奠定了基础。 

  及时发布工作提醒,通过山东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系统推送《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服务手册、公务接待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等。 

  出台《烟台市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办法》《烟台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对国内公务外出、公务接待行为、接待经费预算和管理、公务接待设施管理和公务接待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制度标准,规范接待行为,严禁超标准、超人数接待。探索建立闭环管理机制,规范公务接待交通费收交工作。完善工作流程,推荐接待对象通过网上转账方式交纳交通费,或者选择微信等快捷支付方式,由接待人员提供统一的收款码并进行收款提醒,当日内将资金转账至接待单位账户;实行专人台账化管理,根据公函和派车情况建立交通费收交工作台账,及时通知财务人员开具收款凭证;明确收交标准,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了派车、交费、收费、开具票据、财务入账、建立台账等环环相扣的公务接待交通费收机制。 

  定期组织公务接待自查和督导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无公函等违规接待情形,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情况备案制度。在市直机关单位推广使用山东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均需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上传公函进行信息备案,按程序审批,上传接待费用等接待清单,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质量。将公务接待情况纳入全市巡察、审计“大盘子”,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接待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伙食费和交通费收取交纳7项内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责任追究,明确接待部门和派出单位“双向同责”。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要求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公务接待管理全过程,推广使用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的组织管理,并对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要求,将2023年的公务接待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即查即改。 

  突出地方特色,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加强学习交流,组织人员学习公务接待新要求,把握新形势。加强细节管理,提升服务满意度。做好与来访单位的沟通衔接,精心编制接待方案,全程跟踪,努力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认真做好省派烟台“四进”工作队的餐饮、住宿、出行等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定期走访征求意见,督促检查定点宾馆等优化服务保障。加强特色展示,打造服务品牌。在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前提下,挖掘烟台的历史文化、地域优势、风味餐饮特色,为来客提供简朴大方的特色餐饮,传播烟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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