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研究:绿色金融的作用与调节机制
文/丁煌 杜梦冰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有学者认为,碳排放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主要来自3个部门:建筑、工业和交通。而在各类建筑中,公共建筑能耗比例较大。在这一背景下,绿色金融迅速兴起,成为新型的环境规制工具。绿色金融是指能产生环境效益从而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体现其协同效应等。
在推进绿色金融并积极促进“双碳”战略目标的背景下,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绿色金融对我国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所产生的影响。具体而言,本研究将聚焦于以下两个核心问题:绿色金融是否具备潜力促进我国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实践?绿色金融是通过什么机制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
绿色金融和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研究进展
研究表明,绿色金融在环境治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将环境保护与经济收益相结合,绿色金融不仅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还能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有效减少工业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此外,绿色金融与环境规制的协同作用被证实可以降低雾霾污染,尤其是在地方层面上,其对公共建筑部门的节能减排具有显著推动作用。因此,本研究基于现有文献,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地方绿色金融可以有效促进公共建筑部门的节能减排。
现有研究进一步分析了绿色金融推动环境污染治理的机制分析,主要可以从能源治理以及技术创新两个角度进行总结。首先,环境经济学通常将能源消费视为环境污染的直接根源,以煤炭为代表的化石燃料燃烧在生产利用过程中会直接产生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绿色金融可以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能源效率,减少能源损失。一方面,绿色金融通过引导资金流向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领域,鼓励企业采用更加节能环保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从而促进能源的集中利用,有利于降低能源损失和能源支出。另一方面,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能源损失的关键环节。同时,研究还指出能源结构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影响。学者认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较高会加重环境污染和碳排放。绿色金融激烈的竞争可以减轻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负担,从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既定目标。相关研究表明,绿色金融激励企业投资清洁能源技术领域、抑制污染企业的投入和产出。
其次,在技术创新方面,绿色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环境规制工具,具备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研究指出,在应对环境规制时,企业借助技术升级提升竞争优势,这被称为“波特假说”。《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颁布的规定显示,绿色金融不仅有助于企业引入减排设备、推动绿色技术研发,还支持具备高经济效益和良好环境表现的新兴产业领域。这将进一步促进“波特假说”,鼓励企业推动技术创新。现有研究基于中国152家节能环保上市企业2010年至2017年的面板数据考察了绿色信贷对节能环保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证实了绿色信贷水平及研发投入水平的提高均对环保企业技术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研究提出了第二个研究假设:地方绿色金融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能源消耗以及提高技术创新来促进公共建筑部门的节能减排。
研究数据和模型
——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本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中国保险年鉴》。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包括煤炭、液化石油气等数据,可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能源平衡表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和“其他”部分相加所得;能源结构和碳排放数据可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统计的折标准煤系数和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公布的CO2排放系数计算。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为公共建筑碳排放和地区第三产业GDP比值(万吨/亿元)所得。
此外,在实证分析时,本研究对指标度量的变量数据均做了标准化处理以降低样本数据的离散程度。
——研究模型。基础模型。研究的第一步我们将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基于EKC假设来评估绿色金融对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作用。
调节效应模型。本研究的第二阶段深入探讨了绿色金融、能源消耗、能源结构、技术创新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之间的互动机制。这一阶段的关键研究问题是,绿色金融是否能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能源消耗以及提高技术创新来降低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我们通过引入绿色金融与能源消耗、能源结构和技术创新的交互项来检验这种调节作用。
实证结果及讨论
地方绿色金融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现状分析。笔者分别选取了2004年、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各省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的空间分布进行分析。可以发现,2004年青海省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最大,重庆和江苏省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最低。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能源利用结构的差异。总体上,北方省份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较高,中部地区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较低。在随后的2009年至2019年间,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的分布格局逐渐演变,但整体趋势保持相对稳定。自2009年开始,贵州省的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显著高于其他地区。贵州省属于典型的二氧化碳高排放、经济低收入省份,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2019年,北方地区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明显高于南方地区,以秦岭淮河为分界线,秦岭淮河以北地区的平均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是以南地区的1.5倍。这种南北差异部分可以归因于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广泛采用集中供暖的方式,致使能源消耗上升,进而推高了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
从2004年至2019年间,各省份绿色金融指数的空间分布情况,从中可以归纳出不同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总体上看,东部沿海地区的绿色金融指数最高,这意味着东部沿海地区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政策推进和实践应用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与之相比,中部地区的绿色金融指数居中,北方地区的指数相对较低。2004年,北京绿色金融指数最高,广东和上海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内蒙古、新疆和宁夏最低。2004年至2019年时间段内,绿色金融指数的空间分布模式变化幅度较小,东部地区的绿色金融指数普遍高于内陆地区。值得注意的是,中部地区的绿色金融指数有着明显的提升。对比不同地区之间的绿色金融指数,我们可以发现发达地区在绿色金融的发展方面相对优势明显,而欠发达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以胡焕庸线为界,胡焕庸线以东省份的平均绿色金融指数是以西地区的1.8倍。
地方绿色金融对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作用——对假说1的实证检验。绿色金融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为负,表明绿色金融与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之前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具体而言,绿色金融指标每增加1%,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就会下降0.076%。
正如预期,公共建筑能源消耗和公共建筑能源结构对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影响,进一步证明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高度依赖于能源效率和能源结构。具体来说,公共建筑能源消耗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每增加1%,公共建筑能源强度就会增加0.201%。同样的,公共建筑能源结构在1%水平内显著为正,每增加1%的煤炭占比,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增加0.074%。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技术创新指标的系数在显著水平为1%的范围内呈正向影响。这一结果的解释需要从多个角度考虑。首先,一些绿色技术在初始阶段可能需要较高的投资和成本,这可能限制了其在降低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方面的作用。这意味着我国技术创新对于降低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的效果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需经过一段时间,待这些技术成为主流并降低成本后才能显现积极效果。其次,新技术的引入有时可能伴随着能源的替代。然而,如果新能源的利用效率不够高,或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较多,可能会导致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的增加。
地方绿色金融对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调节机制——对假说2的实证检验。在1%的水平上,能源消耗和能源结构与绿色金融的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这项结果表明绿色金融对公共建筑能源与碳排放强度的关系发挥了负向调节作用。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与能源结构(煤占比)均对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起到显著的负向作用,进一步发现绿色金融可以有效缓解这种负向影响,促进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同时,由于能源结构与绿色金融交互项系数高于能源消耗与绿色金融的交互项系数,因此绿色金融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更显著。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创新与绿色金融的交互项系数并不显著。这可能暗示着在目前的阶段,我国的绿色金融尚不能有效地促进技术创新,因此通过技术创新来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存在一定的限制。这也反映出,绿色金融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此外,为了验证上述绿色金融的调节作用,本研究进一步分别以胡焕庸线两侧地区为子样本进行异质性分析。胡焕庸线两侧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异带来了显著的能源利用和技术条件的差异。总体上东部地区更为先进,具有更高水平的能源效率、技术创新和绿色金融发展。反之,西部地区的相对滞后则可能导致能源消耗较大、技术创新较为缓慢以及绿色金融的推广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绿色金融对东部地区的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影响,且系数为负:每提高1%的绿色金融指数,可以使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降低0.079%。然而,绿色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没有显著影响。这一发现与有些学者研究结果类似,进一步验证了不同地区绿色金融对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调节作用存在明显的差异。具体而言,东部地区因其相对较为发达的经济和技术水平,更容易从绿色金融政策的支持中获益。其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公共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实践,降低碳排放强度。然而,在西部地区,由于其经济和技术条件相对较为滞后,以及可能存在其他制约因素,绿色金融对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的影响并不显著。
此外,进一步揭示了绿色金融在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中的调节机制:能源消耗和能源结构与绿色金融的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绿色金融可以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优化能源结构强化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与全国样本的结果一致,绿色金融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仍未显示出有效作用。因此,在目前阶段绿色金融通过技术创新来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即使在相对发达的地区,效果仍受到一定的制约。
结论与政策含义
通过对绿色金融与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的作用和调节机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得出了一系列重要发现,有助于理解绿色金融在环境污染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并对未来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首先,通过对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和绿色金融指数的空间分布分析,可以看到不同地区间的显著差异。北部地区的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明显高于中部地区,而东部沿海地区的绿色金融指数较高,展示了环境污染和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在地域间的不均衡分布。
其次,研究发现,绿色金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进而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效果。这一结果进一步印证了绿色金融在环境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绿色金融在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中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绿色金融可以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然而,绿色金融在不同地区对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调节作用存在明显的差异,东部地区更易从绿色金融政策中获益,而西部地区绿色金融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效果有限。需要注意的是,绿色金融与技术创新之间的交互项系数并不显著,这表明在当前阶段,我国绿色金融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尚未展现出实质性的作用。因此,通过绿色金融以实现技术创新,并以此为手段来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本文针对绿色金融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提出以下几个政策建议。
地域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政策制定。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能源使用特征,地方政府应制定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政策。对于发达地区,应继续推进已有的绿色金融政策,鼓励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以进一步提升本地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对于欠发达地区,应加强政策扶持,推动其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以实现促进本地建筑部门节能减排目标。
强化绿色金融在能源治理中的作用。针对绿色金融在能源治理中的有效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各界充分认识到其积极作用。通过促进绿色金融与能源治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企业和机构的意识,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实践,进一步巩固绿色金融在能源治理方面的有效性。
加强技术创新与绿色金融的结合。尽管目前技术创新对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效果的影响有限,但绿色金融政策仍应致力于促进技术创新的推广。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研究与应用,降低新技术的成本,从而加速绿色金融与技术创新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