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监管难点及对策建议——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4-12-11 15:19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李黔凌 吴少伟 林佳鸣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燃料或新型动力装置的先进技术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燃料电池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以及燃气汽车、醇醚汽车,等等。目前,公务用车中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混合动力汽车(HEV)和纯电动汽车(BEV)两种类型。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占比越来越高,如何更加安全、有序、规范地使用好、管理好新能源公务用车及充电设施,已成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就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据统计,目前苏州市公共机构共建有各类充电桩约4000个(台)。除个别单位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安装外,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单位绝大多数安装有充电桩,在解决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问题的同时,也为广大干部群众为新能源汽车充电带来便利。 

  在充电桩建设运营方式上,由单位出资自建的约占35%,主要是非集中办公区的零星单位出资自建,充电车辆仅支付电费,无服务费支出;由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和管理的约占65%,主要是相对集中办公区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企业代建和管理,代建企业以收取服务费方式回收投资成本。在充电费用列支上,基本上列入单位总电费支出。服务费结算方式上,主要通过企业代收充电总费用后扣除服务费再返还电费方式进行,服务费收费区间多数在集中在0.1元至0.7元每度之间,结算周期以季度为主,少数为半年度结算周期。 

    

  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管理情况 

  新能源公务用车因其构造特点和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现状,在充电方式上主要采用以下方式:专用充电桩、专卡专用、设定专用App密码充电、扫码付费凭发票报销。充电管理上,为防止公电私充、虚假报销等问题发生,主要采用公私车辆物理隔离,如划定公车充电专用区域或设置公车专用桩;对公私混用的充电设施,主要是通过宣传引导等思想教育为主,以安装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为辅的方式进行。 

    

  监管难点及原因分析 

  围绕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管理工作,苏州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对省内外10余家公车管理部门进行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地面临的问题基本类似,监管难点主要集中在制度和技术2个方面。 

  制度上,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特别是充电费用、充电行为管理方面缺少系统性、指导性意见。如充电费用支出,有的单位列入运维费,有的单位列入公共经费,缺少统一的标准。围绕加强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管理,除了解到个别地方以通知形式明确了管理要求外,尚无类似规定。 

  技术上,充电信息实时有效监管难度大,无法做到像燃油汽车加油卡“一车一卡”全国通用的精准对应。主要原因在于充电桩建设管理主体多元化,运营商既有国资企业,也有非国有运营商,运维模式各不相同,充电信息(数据)基本依靠人工导入公车管理平台,时效性、准确性不高。对充电费用的真实性判断,要结合用车情况综合分析,费时费力。 

    

  对策探析 

  完善规章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广泛深入调研,找准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特点、难点、堵点,及早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尤其是对充电行为、充电设施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充电、充电设施维护等费用列支科目,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公务用车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新能源公务用车所属单位也要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充电设施管理和充电费用报销核验制度,引导单位人员安全、合理、合规使用充电设施,杜绝公电私充和虚假报销等行为。 

  强化数据整合。针对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社会面充电设施充电时车牌难以自动识别等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破解:加强信息整合,建立标准统一的充电信息采集和查询平台,实现各类充电设施充电信息“一网打尽”,打通充电信息“数据孤岛”,做到充电信息有据可查。改进应用末端,在新能源公务用车上加装充电信息模块,自动记录充电时间、充电量等信息,通过与用车情况、行驶轨迹等信息综合比对,验证充电费用真实性、合理性,从而杜绝公务用车充电虚假报销等行为。 

  加强宣传督导。各单位要认清“公电私充”的危害,通过多渠道、常态化宣讲,督促广大车勤人员和干部职工保持思想清醒,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切勿因小失大。公车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期对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不安全充电行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