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物仓为切入点推动“大资产”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5-02-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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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云南省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公物仓2.0版本建设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抓手,创新资产资源配置方式,发挥“大资产”管理效能,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构建“大资产”管理格局 

  近年来,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推动市县两级机关事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上下对齐,强化资产集中管控效能”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管,着力构建“大资产”管理格局。两次修订《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3项配套制度,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公物仓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加强“大资产”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立完善职责明确、相互联系、有效衔接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压实财政部门监管责任、机关事务部门统管责任和各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机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解决“重实物轻价值、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管理、重经费轻资产”等共性问题,不断深化资产同源共流、共享共用,真正做到将资产管理“统”起来、管理职能“强”起来、管理规范“立”起来。 

  积极引导县(市、区)优化调整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主动承接资产管理职能,努力推进市县两级职能职责上下对应,为国有资产集中管理破除机制障碍。目前,已推动澄江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江川区、红塔区机关事务部门承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赋予市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负责市本级闲置住房、商铺、车库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盘活,为推进“大资产”管理提供了机构保障和人力支撑。 

    

  夯实“大资产”管理基础 

  近年来,管理局坚持把公物仓建设作为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公物仓“三化”建设为引领,积极探索全口径资产统筹、集约、高效管理的创新方法和实现路径,着力夯实“大资产”管理基础。积极推进公物仓法治化建设,聚焦公物仓资产管理的兼容性和向基层倾斜的指向性,着力健全完善公物仓制度运行体系。《玉溪“公物仓”建设推进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于2023年被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省十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动公物仓标准化建设,以公物仓“建、管、运”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制定《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规范》,并于2024年10月列为玉溪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推动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推进公物仓信息化建设,以推动资产共享共用、缩短调剂周期、降低运转成本、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为导向,将“虚拟仓”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一体化建设公物仓信息平台。同时,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把实体仓作为“虚拟仓”的有效补充和运行支撑,杜绝无效建设。目前,管理局正积极构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有资产(公物仓)、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成本统计管理系统“五网”融合发展的信息化工作体系。 

    

  激发“大资产”管理动能 

  近年来,管理局坚持把优化公物仓运行机制、深化拓展功能应用,作为解决各类资产资源分散、重复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在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源调剂效率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大资产”管理动能。持续开展“清产核资”,建立精准有效的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准确区分在用资产、闲置资产、待报废资产和问题资产,2024年盘查入仓通用资产1837件、账外资产住房5套、业务用房1幢,推动盘活原部队使用房产1宗、实物建筑6栋,确保公物仓“仓中有粮”。截至目前,玉溪市公物仓累计入仓闲置资产10750项,盘活调剂资产8056项,出借资产2302项,调借率96%,调借资产原值1.18亿元,并实现了省、州市、县三级公物仓首次资产划转。 

  抓实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建立了机关事务、财政、审计、住建、自规、税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闲置低效房产、土地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完善权属权证,规范处置程序,构建“大资产”盘活理念,“一资一策”集中盘活处置。2024年,完成5批次88宗房屋、商铺、车库和酒店公开拍卖处置,增加财政税前收入4526.91万元。持续强化公物仓资产全流程管理,围绕清查盘点、入仓、申请、调剂、借用、出仓、退仓、处置等各个环节制定规范便捷的工作流程。针对报废报损资产存在的不会处置、随意处置等问题,引入第三方企业打通废旧废弃资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已高效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设备1.54万件。探索集中配置新路径,同财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新增资产配置源头管理、科学调控与集中统管,探索通用资产配置集中预算、采购、分配、调剂,缩短部门资产配置周期,提升服务保障范围和效能,降低分散采购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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