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抓好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5-07-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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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于2022年9月22日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上海市首部机关事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和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现场会精神,坚持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方向,切实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主动性、创造性、协同性,注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通过对机关运行所需资产、资金、资源的规范调配,促进资产盘活利用、资金集约使用和资源节约利用,有力推动了上海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推动《条例》实施 

  加强统筹部署,凝聚贯彻实施合力。召开《条例》实施动员会,制定《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贯彻实施任务,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细化制定《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印发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增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统筹力度。长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点,并将工作要点印发至全区。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条例》颁布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邀请区领导参加《条例》联学活动。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请《条例》纳入区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区府办全文转发《条例》。奉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条例》贯彻落实方案,区政府召开机关事务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崇明区将《条例》解读纳入区委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课程,提升领导干部的认识和理解。 

  加强配套供给,夯实依法施治基础。全市机关事务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法治思维,结合《条例》各条款要求做好配套制度标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基本制度和政策规范,不断完善机关事务制度标准体系的“四梁八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编纂《条例》释义,对《条例》条文作出系统、明确的解释说明。普陀区、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制度完善年”“制度深化年”活动,全方位完善贯彻实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与《条例》有效衔接。 

  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施法良好氛围。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条例》的宣传,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和系统解读,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在区媒体平台刊登《条例》内容,扎实开展《条例》专题培训,举办《条例》宣传周等活动。闵行区政府将《条例》宣贯工作列入年度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开展《条例》闵行宣传周活动,以“五个一”系列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从严执行实物定额。严格落实关于机关运行所需实物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等方面要求,重点针对办公用房建设配备标准、公务用车编制额度管理、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办公家具配置规格和性能指标,依据使用机关的类别和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配置计划和配备标准,科学合理调配实物资产,实现均衡统一。 

  科学推行服务标准。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细化机关会议服务、机关物业室内绿化服务等配套标准,执行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相关标准,修订机关能耗定额与计算方法,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保障行为。 

  落实计划保障要求。在机关运行保障领域实行计划管理,对机关新增资产配置、办公用房大中修、节能改造等重点事项进行统一审核,作为申报财政经费预算的依据,合理安排并统筹规划机关运行所需资产、资金、资源要素。 

  推进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深入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扩大调查统计的覆盖面,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完善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有效控制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体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有关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配套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关系,健全综合管理和具体管理协同的管理机制,夯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基石。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制修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物仓管理、房屋巡检等7项制度,完善了资产管理基础制度体系。 

  强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机关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情况衔接挂钩,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新增资产,以存量平衡增量,提高闲置资产、低效资产的运行效能,严控新增资产增量,有效降低资产配置的成本开支。 

  强化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落实权属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开展资产权属转移登记,以资产权属统一管理打通资产统一配置、统一调剂、统一处置的全流程管理链条。全市机关事务系统有力推进有证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并就无证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探索出首次办理路径,取得实质性进展。 

  完善公物仓机制建设。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推进公物仓扩面增量,提高公物仓资产周转效率,在机构改革单位和临时机构运行资产调剂保障、闲置资产有效盘活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有效促进了资产循环利用、共享共用和整合盘活。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探索建立储备仓、常态仓、应急仓“远中近”三仓资产实物管理模式,形成资产效能的良性循环。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实体+虚体”的方式,打造“1个区级公物仓+3个区域应急仓+N个储备仓”的仓储管理模式。 

  提升房屋科学管理水平。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从严开展办公用房调配,推进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集约化共享共用会议室、食堂、停车库、文体活动间等共享空间,优化办公空间使用效率,有效节约机关办公资源。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盘活、留用、整合、退租等方式,累计调整330余处房屋用于街镇办公、公益、仓储、15分钟生活圈等。分步推进办公用房使用凭证核发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夯实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办公用房使用凭证统一标准、统一监制、统一印发,全面厘清权属单位与使用单位权责。 

  强化公务用车统筹管理。从严开展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统一采购、配备、更新、处置车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备力度。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专项提升建设,获国管局“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和步骤。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公务用车运行数据接入区城运中心平台和区纪委监督平台,加强公务用车实时监督管理。全市公务用车按照要求安装车载北斗终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等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动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健全完善后勤服务合同备案机制。重点围绕机关后勤相关物业、餐饮等事项,开展后勤服务合同备案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机关物业服务、机关餐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规范后勤服务购买行为,动态掌握机关后勤服务情况,指导机关单位后勤服务合同履约监管。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探索建立“预算及购买管理—合同及标准管理—履约及考核管理—绩效及应用管理”四大环节“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优化机关后勤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修订完善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规范考核频次和方式,综合购买主体考核、承接主体自评、服务对象评价等多方意见,确保得出全面、科学、客观的考评结果,并推动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绩效评估、购买后勤服务、续签合同、机关事务管理先进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长宁区、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运用食堂AI视觉识别结算、智慧食堂结算、物联机器人自动保洁等方式,实现一体化、便捷化服务。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质量监管年活动,探索建立行业监督员、走访调研员、区域专管员“三员制度”,研发上线“你提我改”系统,“齐嘉码”全覆盖所有服务保障点位。 

  加强机关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密切与属地公安、信访、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以机关集中办公场所为重点的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夯实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机关内部治安保卫议事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联动、协调处置和综合演练等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机关安全运行。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突发事件、防台防汛、停电停水等10项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能 

  发挥节能工作示范引领效应。选取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垃圾分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覆盖广泛、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发展宣贯培训,面向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发出绿色倡议,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持续营造绿色低碳的良好风尚。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上海举行,唱响“节能降碳,你我同行”的主题,同心同向同行,为美丽中国增色。 

  放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实际成效。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大力倡导推广绿色办公生活方式,一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和塑料污染治理纳入能源审计和绩效评价体系。截至2024年初,全市共有1361家节约型机关和56家节水型机关。杨浦区以江浦路街道办公楼为试点,采用用能系统改造、光伏发电应用、双碳平台建设、绿色低碳运营等12项先进技术,打造零碳建筑示范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健全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闵行区1家机关食堂节粮减损成效获评国家优秀示范案例。浦东、松江、青浦、奉贤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严格控价控量、加强食材边角料利用、分批次烹饪,推动生产、制作、消费全链减少浪费,“光盘行动”深入人心。 

  加大机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统筹力度。紧密依托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机关绿色发展工作。坚持市场化和契约化导向,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和市场力量,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绿色运行专业托管等创新模式。浦东新区公共机构已累计完成光伏装机总量16.6兆瓦,涉及项目100多个。推进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建设,发挥长三角绿色发展产业联盟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区域性节能治理。 

  持续推进机关附属空间和公共设施有序开放。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协同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等部门,重点推进中国福利会马兰花剧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科协、世博中心等附属空间开放工作,部分区级办公区停车场全时段或分时段对外向公众开放共享。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零散闲置房屋调配用于老年助餐点、垃圾分类宣传实践站等,支持社会公益使用。 

    

  完善《条例》实施的配套机制 

  强化机关运行保障的协同机制。持续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机关购买服务的力度,不断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汇聚机关运行保障活动中多元主体合力,统筹调配机关运行保障资源要素,提高机关运行保障的效率和水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试点“采购项目双随机分派标准化建设”和“采购结果一公开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完善机关运行保障的技术支撑。立足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现状,常态化推进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复审和修订,建立覆盖各业务领域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协调、一致、均衡的功能。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标准化现场建设,累计建成标准化现场40余个,实现11个集中办公点全覆盖。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区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扎实开展区公共机构资源节约管理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探索构建以《条例》为宏观指导,以业务领域具体执行为支撑的“1+X”标准体系。坚持“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的导向,持续推进“智慧机管局”建设,以数字化成果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形成“1个平台、4大板块、22项业务、128个功能”的统一门户,通过总控大屏、业务中屏、个性小屏三端联动,初步实现业务数据互通共享、工作流程优化成链、监管指标明晰可视。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智慧松江机管”一体化平台,囊括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核心业务,实现大屏端、电脑端、手机端多端口的融合发展。 

  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机关运行保障信息的公开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