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而行促厉行节约 数据赋能提管理质效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5-12-29 16:12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厉行节约、提质增效”目标,持续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作用,强化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平台为基、制度统领,构建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平台搭建+制度建设”两手抓,高效搭建、持续优化升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因地制宜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向信息化、规范化加速转变。 

  完善平台功能。按照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升级集公务用车基础信息、运行管理、实时监控、预警预报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增加“节假日异常轨迹预警”等功能模块,将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着眼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制定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等10项规定,发布《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处置规范》等9项省级地方标准,实现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购置更新、派遣使用、资产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各市、县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制度标准,不断提升公务用车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整合资源、统筹调度,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能 

  聚焦部分单位车辆使用效率较低的实际,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探索跨部门调度用车保障公务出行方式,开辟“降本增效、安全规范、绿色低碳”的公务出行保障新路径。 

  建立调度机制。针对103家省直部门分散在89个办公地点且各部门车辆类型、配备数量、派遣使用等方面的实际差异,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公务用车跨部门调度方案,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调度各部门的机要、应急、调研等用车,实行“谁使用、谁付费”的经费结算模式,除驾驶员差旅费、行车补助及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外,用车单位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共享车辆资源。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开发公务用车跨部门调度模块,优化公务用车派遣使用流程,明确用车人、调度人、审批人、派车人、驾驶员各个角色的职责,实行公务用车在线申请、调度、审批、监督,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公务用车由物理上的分散停放到统筹调度管理,打破了以往各部门车辆“各自为、资源独享”的壁垒。 

  规范租车管理。要求各部门优先使用本部门的公务用车,在本部门保障不足的情形下可申请跨部门调度用车,在跨部门调度还不能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可租赁社会车辆保障出行。公务用车跨部门调度不但能够盘活公务用车资源、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还能堵塞盲目租车漏洞、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积极探索、向新而行,创新社会化保障模式 

  社会化保障公务出行是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破解基层公务出行难题的主要路径,管理局始终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结合“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汽车租赁方式,提高公务出行保障效能。 

  临时租赁信息化。将汽车租赁业务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立了汽车租赁服务机构、服务报价信息库,方便查看各服务机构的品牌车型、车辆使用年限、租赁价格等信息,为用车单位提供有力参考。全面应用汽车租赁审批功能,实行申请、审批、选车、交车地点一站式服务,系统自动比对价格、记录行程、在线结算,避免违规租赁超标准车辆情况发生,租赁成本和管理成本显著降低。 

  分时租赁全域化。聚焦县、乡基层公务出行难题,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大力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出行模式,基层分时租赁区域及车辆逐年上升。如广安市严控租赁车辆动力类型、服务费用,明确选用纯电动汽车、购置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年服务费不得超过5万元,2023年以来节约财政支出310万元,节支率达55%。 

  购买服务规范化。坚持把编制内购买服务作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的重要方式,在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总数内,积极动员各地各部门推行编制内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参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实行标识化、平台化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党政机关编制内购买服务项目已投放汽车600余辆,节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经费8000余万元。 

    

  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 

  全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数据和常态化监管手段,推动监督从“面上巡查”向“精准发力”转变,提升监督实效,筑牢廉洁出行防线。 

  利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时监控模块,详细记录车辆使用事由、时间、路线、里程、费用等关键信息,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抽查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情况,针对异常运行轨迹,点对点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做到“一事一档、一车一账”,杜绝公车私用、无序用车等行为。 

  定期汇总分析各地各部门月、季、年度公务用车运行使用情况,对闲置率较高的车辆,分具体情形提出工作要求,为车辆编制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把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明察和暗访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建立通报机制,定期对平台监督数据进行分析,对一般性违规问题进行提示预警,对典型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通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巩固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