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公共机构建设的目标和路径研究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5-02-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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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推动公共机构逐步迈向零碳和近零碳排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减少碳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推进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零碳公共机构,指在运行过程中,通过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手段,实现零碳排放或近零碳排放的公共机构。本文聚焦公共机构零碳排放机制建设,以系统论的方法,提出零碳公共机构建设的目标和可行路径。 

    

  公共机构实现零碳的主要路径 

  零碳公共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应将碳中和理念融入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零碳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指引,以市场化机制为手段,以数智化节能技术为支撑,以零碳意识引导为辅助,通过对能耗与碳排放的评估测量,开展能碳诊断,明确碳达峰和碳排放管理目标,并制定减排措施、规划零碳路径。在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清洁能源应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层面着力控制碳排放。探索生态碳汇、碳抵消、碳捕捉、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应用,加强碳吸收。依托专业的市场化机制、数智化技能技术和绿色低碳文化环境构建,推动公共机构零碳建设高效运行,加快低碳发展,最终实现零碳目标。建设零碳公共机构,主要路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展开: 

  确定碳达峰和碳排放管理目标。公共机构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精准开展用能及碳排放核算工作,并在深入分析碳足迹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零碳管理机制,明确减碳目标,确定实现零碳公共机构的路径,制定年度节能减碳目标指标与方案。 

  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基础设施绿色化,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用热泵、高效储能、高效照明、热能回收等节能技术和智慧路灯、太阳能空调等节能产品。设立数据中心的公共机构,通过水冷、简化供电架构、扩大余热回收等手段实现节能降碳。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比例,新增及更新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鼓励干部职工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提高既有充电桩的利用率。建设“分布式光伏+充电桩”一体化充电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发展。二是能源供应清洁化,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公共机构建筑。三是资源利用循环化,推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优化固定资产配置,优先从公物仓调剂办公设备,做到共享共用、物尽其用。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垃圾收储设施,广泛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强化碳吸收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发挥植物固碳作用,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参与碳交易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和林业碳汇,积极参与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推动大型会议、活动和日常运行碳中和,探索应用碳捕捉技术。 

  提升数智化运营管理能力。一是运营管理市场化,可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深化与能碳管理咨询机构合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低碳环保管家”等模式,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以及碳资产管理、碳排放统计、核算、自评价、后评估等全过程碳排放管理。二是运营手段数智化,充分运用结合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设能碳监管平台,通过采集用户电、热、冷、气、油负荷的用能数据以及光伏、储能、配电设备、油气冷热管网等供能数据,实现能源发用信息的实时上传,对能源使用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智慧调度,进一步优化运营策略,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三是零碳意识普及化,探索建立单位和个人碳积分机制,提高公众减碳意愿。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节能降碳政策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绿色低碳意识。面向干部职工和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常态化节能减碳培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 

    

  发展建议 

  总体思路:为积极探索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水平,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应提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零碳路径,各级公共机构对照实施方案和零碳路径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各公共机构设施情况,制定零碳公共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并择优选择建设成效好的单位进行评审授牌;对已授牌单位零碳建设工作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并在此过程中对零碳公共机构评价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最终目标是在预定时间内,实现所有公共机构的零碳运行,引领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具体实施:建立全省零碳公共机构达标路径与技术库。这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复杂任务,要求系统梳理和整合现有的零碳技术和实践,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零碳转型方案。 

  ——达标路径。 

  现状评估与目标设定。对全省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和碳排放进行全面审计,确定基准线。基于国家和地方的碳中和目标,设定全省公共机构的零碳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 

  技术路线图设计。优先采用高效能源设备,实施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提高暖通空调、照明等系统的能效。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探索碳捕获和封存技术在公共机构中的应用可能性。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和优化调度。 

  实施与监测。分阶段实施零碳技术改造项目,确保每一项技术的落地和效果;建立碳排放监测系统,定期评估零碳进度,及时调整策略;提升公共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节能降碳知识与技能。 

  政策与激励机制。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为零碳公共机构建设提供法律和财政支持。探索绿色金融、碳交易等市场手段,激励公共机构主动减排。加深公众对零碳公共机构的认识,鼓励社会监督和参与。 

  ——零碳技术库构建。 

  技术筛选与分类。能效技术:高效电机、LED照明、智能温控系统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光伏、风电、地热能、生物质能转换技术等;建筑节能技术:高性能保温材料、绿色屋顶、自然通风系统等;碳捕获与利用技术:CCUS(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技术;智慧能源技术: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电网、虚拟电厂等。 

  技术评估与推荐。分析每种技术的能效、成本、环境影响和适用场景;收集国内外成功的零碳技术应用案例,提炼最佳实践;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机构,提供定制化的技术组合建议。 

  技术更新与培训。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技术库,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和培训课程,提升相关人员的技术应用能力。 

  ——设立零碳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设立分级分类的零碳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旨在量化和评估公共机构向零碳转型的进程和成效。根据公共机构的不同类型和功能,指导体系的设计原则应包括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及差异性等。 

  指标体系框架。一是碳排放核算。直接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间接排放:如电力、热力消耗导致的上游碳排放。隐含排放:采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碳足迹。二是能源效率与管理。能源强度:单位建筑面积或服务量的能源消耗。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的占比。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等国际标准的实施情况。三是建筑与设施。绿色建筑认证:LEED、BREEAM等绿色建筑评级系统的得分。材料与废弃物:建筑和运营过程中使用的低碳或循环材料比例。智能建筑系统:自动化控制、能耗监测等技术应用。四是运营与维护。绿色出行:公共交通、电动汽车的使用比例。节水与水循环:雨水收集、废水回收利用等措施。环境教育培训:干部职工对零碳理念的认知水平。五是社会与经济影响。社区参与:公众对零碳行动的支持和参与度。经济效率:零碳投资的财务回报和经济效益。健康与福祉:室内空气质量、声学舒适度等环境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分级分类。根据碳排放总量、能源使用效率等关键指标,将公共机构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零碳等级。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机构(如学校、医院、行政大楼等),设置特定的评价权重和标准,以反映其特有的零碳建设需求。 

  评价方法与工具。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指标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定期收集和更新各项指标数据;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的审计和认证,确保数据准确性和评价公正性。 

  目标设定与激励机制。设定短期和长期的零碳目标,为公共机构提供清晰的方向。对于达到或超越零碳标准的机构,提供财政补贴、荣誉表彰等奖励。通过上述步骤,可以构建一个全面、科学、动态的零碳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公共机构的零碳转型提供有力的指引和支持。 

  ——强化零碳公共机构授牌管理及示范宣传。 

  完善授牌管理机制,依托零碳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标准,制定明确的授牌标准和程序,明确授牌申请、审核、公示、授予及后续管理等流程,确保授牌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权威性。 

  加强动态监管与复核,定期对已授牌的零碳公共机构进行复核,确保其持续符合授牌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授牌单位的节能降碳成效进行独立评估,提升评估结果的可信度。 

  加强数据监测与管理,要求公共机构建立完善的能源和碳排放数据监测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省市级零碳公共机构监测网络,持续跟踪机构的零碳进展,对各公共机构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对比,为评定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开展数据审计工作,随机抽查公共机构的数据真实性,对数据造假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提升示范宣传效果,组织获得授牌的公共机构编写详细的零碳实践案例报告,分享成功经验和可复制的模式。举办零碳公共机构成果展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展示优秀实践成果。利用政府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广泛宣传零碳公共机构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加强对未获得授牌公共机构指导,指出其在零碳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组织专门的培训课程和工作坊,针对未授牌机构的需求,提供能源管理、减排技术、绿色采购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未授牌机构制订个性化的零碳发展计划,并跟踪其实施进展。 

  动态调整标准,为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需适时对零碳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零碳发展要求。跟踪政策法规变化,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在能源、环保、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及时将相关要求纳入评价标准,确保标准与政策导向一致;持续关注能源效率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碳捕获与封存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当新技术在公共机构中具有应用可行性和推广价值时,将其纳入评价指标或调整相应权重;开展行业调研,与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合作,了解同类型公共机构在零碳建设方面的最新实践和发展趋势,为评价标准的优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