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绿而行,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5-02-1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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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都市政府大院一隅,雪山远景映衬下的城市显得格外宁静,晨曦微露,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斑驳地洒在停放整齐的公务车辆上。在这个“雪山下的公园城市烟火里的幸福成都奋进中的创新之城”里,每一次绿色出行都承载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以开展全国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式,系统谋划、协调联动、务实创新,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引领作用,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积极贡献。 

    

  增强工作主动,高站位谋划 

  2022年9月,国管局确定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建设单位。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制定印发《成都市创建全国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倒排工作节点,把示范点建设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治理能力、节能降耗减排等工作统筹部署,协同推动示范点建设工作,做到全市任务部署“一幅图”。 

  组建工作专班,成立“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示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主要领导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盯紧抓,业务处室具体抓、认真抓的工作机制。积极联合市经信、市财政、市生态环境、市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体系,印发《成都市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2023—2025)》《成都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规划方案;制定《成都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成都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使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新能源汽车制度规范体系。 

    

  注重协调联动,高效率推动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市政府部门及管理单位目标绩效考评细则》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区(市)县2023年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及任务分解表》,印发《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目标效能量化考核指标》,将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纳入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年度创新目标,将全面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列为目标效能量化考核指标。联合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依据,确保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示范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推动电动汽车发展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协调经信、电力、物业以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公司等单位,科学配置机关内部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积极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安全稳定、服务便捷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按照泊位总数10%的比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共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485个,满足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方面的社会引领作用,建设绿色机关,推动绿色发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渠道,高效使用宣传展板等宣传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专题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宣传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操作方法和国家、省市政策,鼓励企业、经销商等社会力量建设新能源汽车展示中心、体验中心,开展新能源汽车展销、论坛、试乘试驾等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同感、接受度,为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实施方案》,2020年至2023年,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共购置新能源汽车924辆,占新购置车辆的75.7%。2024年以来,共审批购置214辆,占新购置车辆的99.1%。积极引导公交、出租、环卫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蜀里安逸·车游四方”成都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市政府安排1亿元专项经费,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公用先行、商用跟进、民用响应原则,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深度融入“碳惠天府”机制,引进社会资源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全面推动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共配置1564台新能源汽车,年减少碳排放量达370余万公斤。 

  深刻领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聚焦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弘扬机关节约文化。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表率带头作用,认真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严格执行《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公务出行“4+6”工作体系,要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租赁车辆原则上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节约公务出行成本;锚定节约目标,按每辆纯电动汽车每年运行费用节约2.5万元计算,全市行政事业单位1万余辆公务用车,可节约运行经费近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