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沈阳实践
文/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沈阳机关事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机关事务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的职责使命,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探索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沈阳实践样本。
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现代化的沈阳实践样本,是全方位构建依法履职、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管理高效、勤俭办事的机关运行保障体系。一是机关自身建设更加全面过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使命,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有力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的服务机关。二是机关服务保障更加优质高效。围绕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统筹整合资金、资产、资源,着重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关集中办公区综合服务保障等方面,提高管理服务保障的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党政机关运行保障更加均衡优质高效。三是机关事务管理改革更加深化。坚定不移推进机关事务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机构精简、职能优化,管理内置、服务外购,统分结合、保障有力,持续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基本实现机关事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的新格局。四是机关运行成本更加集约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机关运行成本,在机关事务工作全领域各环节体现节约型机关建设理念。持续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五是机关事务人才队伍更加专业。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统筹规划公务员、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让专业化成为沈阳机关事务工作者的名片。
为实现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现代化建设目标,应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不断完善党领导机关事务工作的体制机制,持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沈阳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作为引领机关事务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到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改革创新。三是坚持依法保障。用法治思维谋划机关事务工作,以法治方式推动机关事务工作,不断总结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规律,扎实做好机关事务相关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四是坚持集约高效。持续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充分运用市场化、专业化力量,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严控机关运行成本,促进服务保障规范化和资源配置均衡化,提升保障效能和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系统建设,注重上下联动、区域联合,充分调动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积极性,构建机关事务政策共研、标准共建、干部共训的整体协同发展机制。
主要做法
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出台《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办法》,推进资产配置管理与政府采购及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实施资产绩效评价管理。建立资产管理评价机制,制定出台《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有效促进资产管理水平提升。加大闲置资产调剂力度。不断优化规范公物仓管理流程,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出台《沈阳市市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闲置资产的调剂力度,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和价值流失,实现共享共用。规范专项罚没资产处置。制定出台《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项资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专项资产处置工作。
推动办公用房管理现代化。完善办公用房配套管理制度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沈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础管理规范》《沈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范》,提升办公用房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办公用房确权工作。按照“分类梳理、分批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基本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健全市本级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台账,全力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规范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管理。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对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按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核定并核发使用凭证,确保市本级各单位按照规定范围、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断优化办公用房布局。根据全市总体规划,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实现政务集群式整合和组团式布局,共用配套附属设施,共享保障资源,节省行政资源和经费开支,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推动公务用车管理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构建“自有车辆优先保障+部分车辆集中统筹+社会车辆补充保障”多层次互补保障方式,建立健全公务出行保障机制,实现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集约节约可控,高效便捷保障公务出行。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沈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运行管理、处置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公务用车日常出行、节假日出行、八小时以外出行、运行经费使用等监督力度,完善公务用车联合检查、车辆运行管理通报、义务监督员靶向监督、群众投诉办理等监督机制,积极构建规范严谨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体系。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发挥公务用车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结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在相关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提升公务用车电动化率。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现代化。营造绿色低碳宣传氛围。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绿色低碳生活的现代理念有机结合,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出行等具体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树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宣传品牌。以节能宣传周为重要窗口,深入开展机关节水、节电、节粮、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行动,营造绿色发展的浓厚宣传氛围。推动能耗定额标准实施。按照辽宁省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实施,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推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持续发挥公共机构在社会节能减排及完成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用能维护。
推动集中办公区保障现代化。营造优美办公环境。秉持“心中有花,针脚绵密,追求卓越,久久为功”的管理理念,以“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美化、文化”为目标,加大对集中办公区绿化和景观的维护保养频度、各类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力度、基础照明和夜景亮化设施的管养力度,实现“树木有形、绿地整洁、路面平整、设施完好、景观有序”的目标;全面提升办公区机关食堂、会议服务等保障质量,大力营造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创造优质办公服务。运用“互联网+智慧机关”管理模式,统筹调配办公用房、会议室、车辆停放场地等各类办公资源,避免出现苦乐不均和闲置浪费的现象;在沈阳市机关事务平台上开设“随手拍”“微管家”“通告栏”等专题专栏,定期召开服务保障工作情况通报会,多渠道畅通驻集中办公区各单位服务诉求渠道,想方设法解决差别化服务保障需求,努力做到优质办公服务“无处不在、有口皆碑”。打造优良办公秩序。持续深化“无烟机关”“美化绿化机关”“节约机关”等文明建设活动,制定沈阳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出台沈阳市《行政运行物业管理规范》《会议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监督考核标准》等,用实际行动倾力打造集中办公区绿化保洁、餐饮服务、维修改造、动力运维、网络智能、会议保障、安全保卫、卫生医疗等全域“服务品牌”,全力实现管理有力、保障有序、服务有质的目标。
推动机关餐饮服务现代化。实现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坚决守住机关餐桌的安全线。持续深化机关餐饮服务“双六”(“六常”“六天”)管理理念,检查督促机关餐饮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认真做到“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维护、常规范、常教育”和“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探索建立餐饮服务企业目标考核监管机制,做到“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督”。持续开展“健康膳食、文明食堂”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提倡“小餐桌、大文明”的节俭用餐行为,让“绿色、文明、节约”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打造节约食堂。
推动机关安防建设现代化。建立落实安保维稳联动机制,做好重点时期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共同制定《安保维稳联动工作方案》,与驻机关集中办公区各单位和驻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建立联络机制,完善预警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动态,定期开展联动演练,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消灭隐患风险,有效维护机关安全。实施信息智能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升级整合现有“智慧磐石”工程、“互联网+安监消防智慧安全系统”,推进机关集中办公区“智慧通行”“智慧停车”“智慧安防”“智慧大院”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机关集中办公区24小时值班动态管控,确保安全保卫信息系统的融合互通,打造智能保卫机关。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持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检查集中办公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建筑和设施维护安全状况、安全管理人员技能掌握情况,组织开展以防汛、救火、治安、公共卫生等为主题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在物资保障、技术服务、落实“六本一账”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提高行政机关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机关运行经费管理现代化。全面梳理预算、资金、风险3个管理线条的制度流程,系统构建财务核算管理体系,保持财务核算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先进性,推进完善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持续加大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财务核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优化运行经费支出结构。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原则,科学编制执行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切实优化保障支出结构,缩减机关运行成本。健全成本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考核和质量评价,逐步实现机关运行成本核算科学化、开支标准化、效益最大化,为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提供科学有力支撑。
推动集中采购管理现代化。按照建设法治、服务、廉洁型政府的要求,在广泛借鉴其他地区和兄弟城市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制度框架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适时出台相关标准,建立风险提醒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采购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积极拓展采购方式,落实省市关于支持自主创新、绿色采购、中小企业政策的机制,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取得新突破,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双循环。加强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评价记录体系,动态调整集采目录内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等相关标准规范,优化升级采购平台,严格落实采购计划,不断提高集中采购的管理水平。
推动内部审计控制现代化。制定《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出台《财务审计细则》《采购项目审计细则》《工程管理审计细则》,印发《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审计实施规范》等配套制度,形成完整制度体系,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元化审计。灵活运用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对重大事项实施事前咨询建议,对财务活动和基建工程实施事中跟踪审计,对特定事项实施事后监督审计,不断加大对资产管理、财政收支、专项资金使用、集中采购等重点事项的风险控制,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效能。顺应发展形势,构建大数据内部审计模式,为机关事务决策提供综合性数据保障。梳理形成具有典型借鉴意义的内部审计案例手册并组织宣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