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模式 加快公共机构绿色转型
文/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用能预算管理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重要抓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提出,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近年来,浙江按照“先试点后推广、边研究边实践、重实用求长效”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着力破解预算精度不够、基准定额偏差、政策激励不足等问题,持续激发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内生动力,为全国公共机构绿色转型提供浙江经验。
以“连接、数据、模型”为主线,探索用能预算管理的技术路径
充分发挥浙江数字化改革的先发优势,依托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统筹整合全省政务应用、公共数据和智能组件等数字资源,打开用能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共享通道,变“人工采集”为“自动归集”,获取近5年财政用能支出预决算、人员设备数量、实时用电数据、建筑基础信息等数据3000多万条,实现用能预算管理重要影响参数的全覆盖。
对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相关标准,突出合理性、完整性、匹配性等规则,对获取的数据进行清洗和整合,去除异常数据、纠正错误数据、补齐缺失数据,确保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
充分考虑办公类型、气象因素等关键变量,通过算法拟合,建立具有较高预测精度的能耗基准曲线模型,改变了过去“不同气候条件使用同一定额”“不同类型机构使用同一定额”等情况,做到“一地一基线”,并逐步向“一机构一基线”努力。目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联合浙江大学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曲线及用能预算优化方法研究,进一步提升能耗定额计算精准度。
以“定额、监测、奖惩”为重点,探索用能预算管理的工作闭环
坚持把能源资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印发《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评价管理办法》,将评价标准由过去的“单一强度指标”转变为“定额管理与指标下降率相结合”,为用能预算管理指明方向。
依托“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一件事”平台,将日度能耗基准赋予每家公共机构,利用水电气实时数据进行对比,未来将实现预算监测“明确到家、精确到日”,倒逼节能降碳融入日常、成为经常。丽水市通过海量数据接入和监测,实现公共机构的多维评价,为绿色低碳监管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手段,相关研究成果入选“全国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十佳课题”。
将用能定额管理纳入省委综合评价体系,在财会监督及经费控制分值中占比10%,与用能单位综合评价挂钩。在舟山市26家单位试点探索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挂钩管理模式,根据上年度能效评价等级和用能预算执行情况,对当年用能预算经费实行结余奖励、超支扣减,试点一年来办公用能节约达10%。
以“法规、政策、标准”为驱动,探索用能预算管理的保障体系
将用能预算管理写入《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实践成果,明确用能、用水定额指标应当作为制定预算支出标准的参考依据,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法定化,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用能预算管理。
出台《浙江省党政机关用能预算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党政机关用能预算管理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完善能耗监测、分析、评价、激励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出针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的具体要求。今年将在省行政中心、部分独立办公党政机关试行,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执行。
认真总结、充分吸收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标准体系,发布《建筑群能效基准建模方法与既有办公建筑能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办公建筑场所暖通空调控制节能量计算方法》省级地方标准,分类修订行政机关、场馆、普通高校、医疗机构相关标准,推动用能预算管理由基准值法向基准线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