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考委的主要职责

时间:2007-08-29



 

(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及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人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规定,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所属各领导小组的工作;

(三)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工人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的工作;

   (四)负责高级技师、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的核准、审批及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