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时间:2007-03-22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412 ~ 14日,上午830 ~ 下午400地点:中国印刷总公司(车公庄大街乙58层,电话:6832.4253)。领取准考证时,请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若有错误,应及时与工考委办公室联系改正。

二、理论考试时间:2006513 ~ 14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为准)。考试方式:闭卷考试(初、中、高级工考90分钟;技师、高级技师考120分钟)。考场纪律:

1、进入考场须携带《准考证》和《职业道德培训合格证》;

2、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3、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进行作弊,如有作弊行为,其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5、不服从管理或将试卷带出考场者,按作弊以零分处理。

三、实操考核:实操考核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单位在考前一个月通知,参加实操考核时须携带《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查询成绩: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在考后40天,可通过工考委网上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ggj.gov.cn或工考委咨询电话:9628.5331查询成绩。

五、颁发证书:理论考试成绩和实操考核成绩均合格者,由工考委核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将于200610月份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领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成绩单也由单位人事部门一起领取。

六、补考事宜: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其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不合格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即取消补考资格。如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需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七、关于培训: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推进培训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国管改[2003]106号)中“技能培训工作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的要求,报考者均可根据本人现有技术水平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培训,拟参加培训者可自行选择工考委委托的培训机构或其他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如对工考委委托的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有意见或建议,可及时向工考委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工考委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工考委办公室电话:6309.9149    电子邮件:gongkaowei@ggj.gov.cn

工考委咨询电话:9628.5331      网址:http//www.ggj.gov.cn

  

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