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的通知

时间:2007-03-22



 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


                                                                     国工考[2006]2号 


                                 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后勤主管部门:
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的精神,进一步激发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行业的员工学习服务知识,提高服务技能,并检验和巩固多年来的培训考核成果,同时也为配合做好北京2008年奥运会、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展现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经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同意,决定于2006年举办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共同举办
二.组织机构
      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比赛设立评判委员会,负责比赛的技术指导和评判工作。
三.比赛项目和内容
      设团体比赛、个人全能和个人单项比赛项目。
      团体比赛的内容包括三部分:①接待服务及有关知识,包括接待服务礼仪礼节、服务规范、职业道德、绿色饭店、时事政治和奥运知识等。②技能操作,包括中式做床、西式做床、中餐宴会摆台、紧急救护(心肺复苏术)。③英语接待服务日常用语。
      个人全能比赛按团体比赛设定的内容进行。
      个人单项比赛设5个单项:中式做床、西式做床、中餐宴会摆台、紧急救护(心肺复苏术)、英语接待服务日常用语。
      各个项目的比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接待服务知识和中、西式做床、中餐宴会摆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高级);紧急救护(心肺复苏术)执行中国红十字总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四.比赛方法、时间、地点
(一)比赛方法
1.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根据报名情况按系统或地域划分成若干赛区;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所属各分会分别按照此次比赛的组织办法和评判办法自行组织预赛,其它参赛单位的预赛由组委会直接组织进行。各预赛区分别取团体、个人全能和个人单项的前数名进入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2.接待服务知识和英语接待服务日常用语,赛前统一印发复习、练习资料,预赛和决赛分别从复习、练习资料范围内出题。接待服务知识比赛采用笔答的方式,时限为60分钟,基本题型为填空、选择和判断,团体比赛和个人全能比赛选手均须参加;参加团体比赛的,每队按参赛选手的平均分数计入该队成绩。英语接待服务日常用语,采用现场问答和情景对话的方式。技能比赛采用模拟现场服务的方式。为统一标准和要求,赛前统一组织有关项目内容的培训和辅导(比赛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资料另发)。
3.比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团体比赛、个人全能比赛各项目分数所占的比例为:接待服务知识20%,技能比赛65%(其中,中式做床15%,西式做床15%,中餐宴会摆台25%,紧急救护--心肺复苏术10%),英语接待服务日常用语15%。个人单项比赛按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评定成绩。
(二)比赛时间:预赛,8月下旬至9月;决赛,10月下旬。
(三)比赛地点:预赛地点由各预赛区另行通知;决赛在北京。
五.奖励
      比赛设个人全能奖、团体奖、个人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全能奖:获得个人全能比赛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由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核发技师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已经取得技师资格等级证书的,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4-10名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授予“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系统技术能手”称号,经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核准后,可在现有技术等级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至技师);获得11-30名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奖,在申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时给予适当放宽条件照顾。
(二)团体奖:获团体比赛第1名(队)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授予“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系统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在申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时给予放宽条件照顾;获第2-3名(队)的选手,在申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时给予适当放宽条件照顾;未进入前3名的队(成绩及格者),由组委会颁发团体优秀奖。
(三)个人单项奖:获得个人单项比赛第1名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颁发奖杯、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视实际情况评定。
       对获奖团体和个人以及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组委会将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锦旗,并建议选手所在单位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参赛范围和条件
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含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京外单位)接待服务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会员单位,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服务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均可报名参赛。
七.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 
      团体比赛:每个参赛单位报1个队,每队由5至7名选手组成。
      个人全能比赛:每个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个人单项比赛:每个参赛单位每项报名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参加团体比赛的选手还可以报名参加个人全能或个人单项中的一项比赛;参加个人全能比赛的选手还可以报名参加个人单项中的一项比赛;每名选手兼项均不得超过一项。
(二)报名时间、地点
      文到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统一规定为5月10日。
      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服务总会所属分会会员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各分会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分会会员直接向分会报名。其它参赛单位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京外单位,可先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名,在培训或比赛前再补齐手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8号楼南侧三层308房间(邮编:100017),联系人:黄玉生、刘雪辉、于显玲,        电话:010—83083810,传真:010—63094401
      冶金分会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邮编:100711),联系人:南健生、李佩俊,电话:010—65131947,传真:010—65131947
      邮电分会在北京市西城区兴隆街5号(邮编:100031),联系人:杨玉林、王  昕,电话:010—66025725,传真:010—66082258
      财政分会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编:100820)和真武庙二条5号(邮编:100045),联系人:徐徐(电话:010—68553134,传真:010—68553156)和周世友(电话:010—68019269,传真:010—68016336)
      建银分会在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2号(邮编:100073),联系人:杨宏伟、刘凝,电话:010—63266633-8001,传真:010—63485880
(三)报名手续
      报名时要按照参赛项目分别填写相应的报名表(附后),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单位、姓名),同时按规定标准交纳参赛费。
(四)参赛费用
      对每个参赛的队和选手只收取一次参赛费。团体每队600元,个人全能每人300元,个人单项每项每人200元。
       附:1.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组委会名单
             2.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评判委员会名单
             3.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团体比赛报名表
             4.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接待服务知识与技能比赛个人比赛报名表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