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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管字〔2000〕36号),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后面积超标,且其产权分属一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面积较大一套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若面积较大的一套系北京市产权,按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处理超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