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关于选举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阶段的工作安排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6-11-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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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1日)

根据《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文津街选区关于选举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阶段的工作安排》,国管局投票选举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20日进行,共20天。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培训监票人、计票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分发选票;组织投票日活动;计票、汇总统计;西城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选举结果;国管局选举办进行工作总结等。在这一阶段,国管局广大选民将依法行使投票权直接选举并产生出新一届西城区人大代表。这一阶段既是整个选举工作的最后阶段,也是关键阶段。为了做好投票阶段的各项工作,保证选举工作圆满成功,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11月1日至11月7日)

(一)国管局要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国管局各选民单位要召开选民小组组长会议,布置选举日工作。

(三)投票日之前,国管局选举办从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取选票。

(四)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在投票选举日(11月8日)必须停止。

(五)国管局选举办要完成监票人推选总监票人的工作,安排监票人、计票人在投票日的工作分工。

(六)国管局选举办要完成对选民名单进行投票前的复查核对工作。掌握投票选举日前选民的变动情况及可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包括委托投票和需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人数。及时进行选民补充登记并予以公布。

(七)11月7日前,国管局选举办要完成投票站的布置工作。投票站的设置,以方便选民到站投票为原则。对于行动不便、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设置流动票箱,由工作人员和监票人严格管理。

国管局选举办应按西城区选举委员会统一要求布置投票站,张贴本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况、应选代表名额及注意事项。投票站要配备若干名熟悉投票程序的工作人员。投票站应为选民设置不受干扰的书写环境。

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于11月7日对国管局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做好投票选举工作(11月8日)

(一)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组组长主持国管局投票站的选举工作。国管局投票站要按照选举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人员分工、职责,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始投票前1小时进入工作岗位,检查票箱并加封条。投票开始,监票人和属于文津街选区选民的工作人员先投票,然后文津街选区选民开始投票。

(三)保持投票站良好的秩序。工作人员要向选民说明投票应注意的事项,做好为选民验证、发票、代书、引导等服务工作。

国管局选举办应在选民登记站设专人办理选民补登手续和选民转来选民关系的手续。

(四)及时上报投票选举的各项统计数据。国管局选举办要按时向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已投票人数和参选比例。文津街选区在投票日当天按下列时间向西城区选举办公室报告本选区已投票人数和参选比例:9时、12时、15时、18时、21时、24时。

(五)投票结束,当众封箱,设专人看管。统计已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剩余选票数,进行核对后作出记录,由国管局投票站的监票人将投票结果和情况报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由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西城区选举办公室。

三、做好计票工作(11月9日)

(一)文津街选区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开箱计票。工作人员由文津街选区内各单位选派。

(二)开箱计票时,应当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三)文津街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

(三)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四)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的规定,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四、确认和公布选举结果(11月10日至16日)

(一)如有第二次选举,应于11月11日进行。上午进行投票,中午结束后计票。14:00之前,国管局选举办向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11月13日,西城区选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投票结果报告,依法确认选举结果。

(三)11月13日,西城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并向西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四)11月14日,西城区选举委员会向全区公告当选代表名单。

(五)11月14日,文津街选区召开会议,公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

(六)11月16日,西城区选举委员会完成填写当选代表通知书、代表登记表,委托文津街选区向当选代表颁发代表当选通知书。

五、国管局选举工作总结(11月17日至20日)

(一)11月17日,国管局选举办完成选举工作总结,并将选举工作书面总结报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11月20日前,国管局选举办完成选举工作文件的归档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国管局选举办要高度重视此阶段的工作,投票选举日前,要根据西城区选举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充分准备,围绕投票选举工作,对工作人员做好法规、工作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安排投票站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和责任,要严格依法规范投票站的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保证投票选举依法进行,同时要确保投票站的安全、有序。

(三)要围绕投票选举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宣传公民参加投票选举是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广泛动员选民积极参加投票选举,努力提高参选率。

(四)国管局各选民单位在投票选举工作中遇到重要、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国管局选举办报告。如果出现需再次投票和另行选举的情况,要严肃认真对待,紧张有序地组织有关工作,保证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附:1、《投票选举注意事项》;

2、《投票选举阶段的有关法律依据》;

3、《投票站组织办法》;

4、《解说员工作须知》;

5、《发票处工作人员须知》;

6、《代书人工作须知》;

7、《流动票箱工作人员须知》;

8、《关于重新选举和另行选举的有关办法》。

 

 

 

 

 

 

 

 

 

附件一

投票选举注意事项

(供选民小组宣传和投票站张贴、讲解使用)

一、选民投票一定要带上自己的选民证。如受委托代其他选民投票,还要带上委托人的选民证和委托书。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书不得超过三人。

二、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选民不要在选票上签自己的名字。

三、参加投票的选民,请到指定地点交验选民证,领取选票。领票后,看一下自己的选民证是否盖上“已选”的印记。

四、赞成票上的候选人作代表,就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里画“○”;不赞成的画“×”;既不画“○”也不画“×”的为弃权。如另选其他选民,就在画过“×”的候选人右边的空格里写上另选人姓名。

五、填写选票时要用钢笔、毛笔或圆珠笔。票面要干净、清楚,使监票人便于辨别,如监票人无法辨认,算做废票。

六、投票站设有代书员,选民填写选票确有困难的,可请代书员代写。代书员要对选民的选举意向保守秘密。

七、老弱病残等不便到投票站投票的,可由家属或单位事先与选区工作组联系,在流动票箱投票。

八、依照选举法规定,投票日当天不得宣传代表候选人情况。

附件二

投票选举阶段的有关法律依据

一、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是选举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法条的内容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二、确定当选结果的法律依据

确定当选结果的法律依据是选举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市选举实施细则的第三十七条、四十九条。法条的内容是: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市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附件三

投票站组织办法

投票选举是选民表示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集中表现,是一件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选举工作的最后一个步骤。为使投票选举顺利、有序地依法进行,国管局选举办必须把投票的组织工作做细做好。

一、投票站的布置

(一)大门前悬挂红布横标,上写“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选区投票站”。在大门口醒目处用标语纸大字书写:“××单位选民在本站投票。本站定于11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2层会议室开箱计票,选民可以自由参加”。

(二)书写选票处用大标语纸按要求的格式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投票选举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一)。

(三)投票站内正面悬挂国旗,国旗前面置放票箱。

(四)投票站内设入口、出口,并设明显标志。

(五)投票站所需钢笔、墨水、胶水、印油、“已选”铅字、票箱封条、照明器材和广播器材等,应事先准备好。

二、投票站工作人员分工、职责

西城区选举委员会委派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组组长主持国管局投票站工作,站内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5至15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本选区投票站的任何工作。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可分班工作,但要严格交接手续。

(一)主持人职责

(1)领导投票站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作。

(2)处理临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总监票人、监票人职责

(1)投票前检查票箱,封箱;投票后封票箱投票口;主持开箱计票。

(2)投票过程中,按时上报投票选举情况;计票后,上报选举结果。

(3)认定书写模糊的选票是否有效。

(三)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分工职责

(1)解说处。由监票人或工作人员担任解说(详见解说员须知)。向选民说明:

本选区应选代表2名。选票上候选人是3名。每个选民只能同意2名当代表。每张选票等于或少于2名有效,多于2名的全票作废。选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同意选票上那位候选人当代表就在那位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既不画“○”也不画“×”。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选民姓名。(为加强解说效果,可悬挂选票放大样,放大样上候选人姓名用“×××”表示)

(2)入口处。由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负责维护秩序,引导本站选民进行投票,防止非本站选民进站投票。

(3)验证、发票处。由监票人或工作人员分别担任验证员、发票员、统计员。

验证员负责验证选民证是否是本人的,是否是本站选民,是否转出了选民关系,转出的选民是否已办理选民关系,委托投票的有无委托书,接受委托是否在3人以内。验证无误,在选民证上盖“已选”字样,委托代投的收回委托书),方能发给选票。

发票员负责清点领取来的选票,在检查选民证已加盖(已选)字样后,发给选票,未盖的补盖后发给选票,发票一定要认真,作到不漏发、不重发。(详见发票人工作须知)

统计员事先准备好顺序编号用纸,每100或50号一张,每发出一张选票,勾掉一个号码,做到发票数与勾号数相符,准确无误,随时提供已投票数。

(4)代书处。由工作人员担任代书人,监票人不得担任代书人。代书人按选票人排列顺序将候选人姓名向被代书人宣读,并完全按照选民意见书写选票(详见代书人工作须知)。

(5)投票箱处。由监票人和工作人员看管票箱,提醒选民不要将选民证投入票箱。

(6)出口处。由监票人或工作人员引导投完票的选民出站。告知选民本站开箱时间、地点,欢迎选民自由参加。

(7)流动票箱。每一流动票箱由监票人员和工作人员2至3人负责(详见流动票箱工作人员须知)。流动票箱正面书写“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选区流动票箱”。使用前,由总监票人验封票箱,工作人员领取、清点选票,事先列出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及详细住址,对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投票前需验选民证。加盖“已选”字样,在列出的名单上做出标记后,发给选票。流动票箱使用完毕,由监票人封闭箱口,连同投票人名单和剩余选票交总监票人保存,准备开箱计票(详见流动票箱须知)。

三、投票站工作程序

(一)在总监票人的主持下,监票人分组清点选票,核对无误后,交给发票人员,交接时要再次清点,并由领取人员签字。

(二)总监票人、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包括流动票箱)封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封条上签字。

(三)在本站投票的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先行投票。

(四)选民投票时的行进路线是:解说处→→入口处→→验证发票处→→写票处(代书处)→→投票箱→→出口处

(五)投票结束,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封闭箱口,并在封条上签字。清点剩余选票。派人妥善看管票箱。

(六)宣布选举结果

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在选区内召开。由文津街选区选举工作组组长主持。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代表应参加会议。会议规模,根据会场条件,召开选民单位代表会。大会议程:

(1)宣布选举结果。

(2)当选代表讲话。

(3)选民讲话(事先邀请一人)。

(4)会议主持人简单总结。

四、注意事项

(一)投票选举的时间,原则上规定从早6时开始至晚24时截止。有的投票站在规定的截止投票时间之前,全体选民确已投了票,经选区批准后可以提前截止。但不得提前开箱计票。

(二)投票日当天遗失选民证的选民、新迁入的选民以及漏登的选民,在办理规定手续之后,可以参加投票。

(三)准确掌握投票日当天在京选民人数,计算选民参加投票比例时,分别计算出:参选选民数占选民总数的百分比和占当日在京选民数的百分比。

(四)选民投票后,不得为拍照或录相进行投票表演。

(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

(六)如有外宾参观、采访、按有关外事接待规定处理。

 

 

 

 

 

 

 

 

 

 

 

 

 

 

 

 

 

附件四

解说员工作须知

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每一个选民能否顺利地进行投票选举和解说处的工作关系很大。解说员的主要任务是:向选民解说写票的方法,使选民能正确地投票,尽量避免废票。

一、解说员应由监票人或由选区工作组聘请的工作人员担任。解说员要主动向选民解说投票的办法与应该注意的问题,对选民态度应亲切和蔼,解说问题要正确、耐心、全面。

二、解说员应和同选民说明如下问题:

1、文津街选区应选代表2名。由于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这次选票上印的候选人共有3名,比应选代表名额多1名。每个选民只能同意2名候选人当代表。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2名的有效,多于2名的全票作废。

2、选票上所印的3名代表候选人是经过本选区各选民小组反复讨论协商或预选之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选票上所印候选人前后的顺序,是以姓名笔划排列的或者经过预选按得票多少顺序排列的。

3、你同意选票上的哪位候选人作代表,就在这位候选人的名字左边的空格内画个“”。  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就在那个人的名字左边的空格内画“×”;如愿意选其他选民,就在另选人姓名栏中写上要选人的姓名。

4、还有一些具体问题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向选民宣传解释:

①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写选票,不能用铅笔,并指给选民写选票处所在地方。

②选民中如有人不会写选票,可以找本选举站聘请的代书人写,也可以找自己所信任的其他选民代写,并指给选民代书处所在的地方。

告诉选民,写好选票以后投在票箱里,并指给选民票箱所在的地方。提醒选民注意,不要把选民证投在票箱内。

三、各选举站可将选票放大图样,以便进行解释。但图样上切勿写上代表候选人的姓名,以免引起选民认为解说员是为某人作宣传的错觉。

四、解说员应注意:不要向选民宣传应选什么人当代表,不要随意发挥,以免引起误会。

 

 

 

 

 

 

 

 

附件五

发票处工作人员须知

一、验证工作

查看选民是否拿着自己的选民证,是否住在本选举站包括的范围内,是否曾将选民关系转出,是否有涂改现象等。从其他选区转来的选民,需办好转移选民关系的手续。验证无误后,发给选票。

属于委托投票的,由被委托人凭“委托投票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两人的选民证领取选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发给选票后,应在“委托投票书”和委托人的选民证上加盖“已选”字样。“委托投票书”由选举站收存,并在“委托投票情况汇总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已选”。

二、发票工作

发票处领选票时要仔细清点,每100张(或50张)一份作一叠。发票时要认真将选票捻开,防止发重。每发一张选票要在一张选民证右上角加盖“已选”字样,然后连票带证一并退还选民。

三、统计工作

设专人统计发票数。各选区都要有人负责随时了解已投票人数。统计数字务必准确无误,及时和发票人进行核对。

 

 

附件六

代书人工作须知

一、代书人必须完全按照选民委托的意见代写选票,不能参加个人意见。

二、代书人要按照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字顺序念,让选民自己画“ “×”,可以念一个画一个,如选民愿意,也可以由代书人替他画。如选民愿意另选他人,代书人要替他写上。

三、代书人应注意不得将任何选民选了什么人的情况告诉别人。

四、每张选票可选几个人,应向选民交代清楚,尽量减少由于不了解而造成的废票。代书人说话要谨慎,态度要和蔼,不说容易引起误解或带暗示性的话。

 

 

 

 

 

 

 

 

 

 

 

 

 

 

 

 

 

 

附件七

流动票箱工作人员须知

设立流动票箱是为了照顾选民中的病人、产妇及其他确实不能到选举站投票的选民参加选举。负责流动票箱的小组的成员每组至少有3人(其中包括工作人员和监票人,最好每组都有女同志)。

1、每个流动票箱的正面要写“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选区流动票箱”字样。

2、有两个以上投票站的选区,可以由选区统一组织流动票箱,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人数和投票数计算在一个选举站内。

3、流动票箱小组应事先列出有关选民名单和详细地点。当日出发前应共同验票封箱,查看所领票数。

4、对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要先验明选民证。然后发给选票,并在选民证右上角加盖“已选”字样。选民如不能写票,工作人员可代写。

5、流动票箱小组在票箱使用完毕后应共同封闭票箱口,并将剩余选票和投票人名单交本选区(或选举站)总监票人收存。

 

 

 

 

附件八

关于重新选举和另行选举的有关办法

一、重新选举(再次投票)

重新选举,就是重新投票。重新选举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全部重新选举。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应及时进行重新选举。

第二种,部分重新选举(再次投票),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且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代表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就是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投票选举。也就是说,在选举结果中有一部分代表候选人达不到法定当选票数,致使当选代表名额不足应选代表名额,对不足名额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这也包括一个代表名额也没有选出的情况,即所有的候选人所得选票均未超过半数时,也要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候选人,应从未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确定,不必再重新提名候选人。另行选举时应注意以下六点:

(一)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二)候选人顺序以第一次投票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得票相同的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三)第一次投票选举,不是候选人的选民得票多于候选人得票数,另行选举时应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其顺序按第一次投票时得票的多少排列。

(四)另行选举的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五)另行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本选区选民的半数。

(六)另行选举的时间,由文津街选区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安排。另行选举仍未能选足名额的,是否还要继续进行选举,由西城区选举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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