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如何爱护人防工程、人防设施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6-09-2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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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应了解人防设施在防空和防灾突发事故方面的作用,并爱护人防工程、设施。根据人防法关于“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和“不得进行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者降低防护能力的作业”的精神,居民应具体做到:

1 、不向人防工程内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物品。

2、 不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物品。

3、 不堵塞人防工程的出入口、通风口;不私自拆用、搬迁人防警报设备;平时人防工程的使用者要承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战转换的任务;不占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频率和防空警报信号,不滥用人防标志。

4、 发现有损坏人防设施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人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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