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大家谈㉛抓好国有资产管理丨马伊磊:坚持职权法定
依法管理 着力构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新体系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3-12-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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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为贯彻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交流思想、凝聚共识,介绍推广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我们正在国管局官网官微《机关事务大家谈》专栏中陆续刊发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本地区亮点工作的经验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资产管理法定职责,着力构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新体系。现刊发自治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介绍,供大家交流互鉴。
 
坚持职权法定 依法管理
着力构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新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马伊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安全、高效、精准、合规、廉洁”为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着力建设依法治理、科学配置、精准保障、合理调度、高效使用的现代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
 
坚持职能法定 抓好顶层设计
加快构建资产管理职能体系
  牢牢把握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改革原则,进一步厘清与相关部门资产管理职责边界,努力建成依法设置、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的机构与职能体系。
  以理顺机构职能为基础。紧扣国务院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法定职能,积极汇报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依法界定财政、机关事务部门资产管理职能职责,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原则,依法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管理职能;协调自治区编办调整印发“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资产、房地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职能,新增机关建设用地和通用资产等管理职能,实现了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权责法定、于法有据。
  以厘清职能边界为前提。按照预算管理、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科学统一的原则,将自治区本级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统一管理范围,资产类型涵盖了除货币资金、往来款项之外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罚没物品等全部国有资产。以推动《自治区机关事务条例》立法为契机,争取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机关事务部门资产配置计划审批与预算编制管理的关系,以制度补充的方式解决配置计划和部门预算编制相融合、业务协同赋权不到位的问题,快速推动自治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建设实现新突破。
  以强化管理机构为保障。在全区机构改革背景下,自治区管理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在分设资产处、房地产处、公车处基础上,组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直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服务保障中心,专门履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管理及公物仓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职责,实现管理职能改革、业务承办机构设置“一步到位”。
 
坚持依法履职 集中统一管理
全面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构建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为根本目标,着力搭建管理高效规范、资源高效利用、保障高效运转的资产管理运行体系。
  健全资产管理法治体系。以开展国家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创新试点为契机,积极推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分别以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违纪违法案件罚没资产处置办法》以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处置管理规定》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履行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摸清资产管理底数。建立自治区本级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攻坚,扎实开展自治区本级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同时,依据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情况,科学界定管理范围、全面统一管理口径,目前已建设完成自治区本级一级管理单位资产数据库,力争于2024年全面完成自治区本级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数据库建设任务,为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奠定基础。
  创新开展公物仓建设。围绕国管局公物仓信息平台创新试点建设,选取10个区直单位和3个地州市作为“虚拟仓+实体仓”创新试点,加快推进自治区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扩大资产入仓规模。研制《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运行规程》地方标准,提高公物仓资产调剂运营能力。目前,已建成3个实体公物仓并实现有序运转,同时建立了公务用车公物仓,累计为25家区直单位调配公车71辆,预计节约财政资金1270万元,使公物仓成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的主渠道。
  强化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坚持“应盘尽盘、能用尽用”原则,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闲置资产盘活清理和处置利用工作,建立健全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研究并实施国有资产盘活效果与新增配置计划挂钩机制,强化了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处置和盘活利用。仅2022年下半年以来,自治区本级通过调剂、划转、置换等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价值逾12亿元,累计上缴财政资产盘活收入4600万元,充分发挥了国有资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 做优平台载体
积极推动资产管理数字赋能
  以建设现代化机关事务为遵循,积极打造应用功能齐全、数据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管理的机关事务重点业务“一张网”信息应用平台,全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向数字化转型升级。
  构建标准体系。谋划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1+1+1+1+N”(一规划、一朵云、一平台、一中心、N个业务系统)总体布局和“十四五”专项规划,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编制《自治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指南》,从体系建设、用户层级、数据规范、服务接口、安全规范等方面健全标准流程,进一步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夯实了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支撑。
  搭建网络平台。争取自治区信息化专项资金,开展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采取“中台+微服务”架构模式,建立了“横向到边”覆盖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纵向到底”覆盖区地县乡四级的机关事务信息化专网,全区应接入区直主管单位、地州市总数217家,已接入209家,接入开通率96.3%;建成了全区机关事务“一规划、一朵云、一平台、一中心、六大业务子系统”,全面实现全区机关事务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一网办理”,资产、房产、公车、节能、机关运行成本统计等重点业务实现了信息化平台集中统一管理服务。
  强化场景应用。率先采用电子标签、物联网、5G移动专网等技术持续拓展业务应用场景,实现了公房、公车、资产、协同办公等管理服务“技术赋能”全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购置、增加、变动、处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公物仓借用归还、调入调出、跨层级调剂、物联网资产一键清查、资产决策数据分析等功能应用全部上线运行。目前,全区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和公务用车纳入在线动态管理和在线监管范围,73家区直单位完成资产数据录入36.82万条,为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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