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情况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实施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保障。目前,常州市管理局在市行政中心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委托23家专业公司和团队为机关提供服务保障,对餐饮、会务、安保、卫生保洁、设备设施维保、智能化、绿化、超市、医疗、文印、邮政、书店、礼品、洗衣、糕点、银行、出版印刷、美容美发、汽车清洗、商务中心等后勤项目实施了外包,其中,7个后勤项目是“花钱买服务”,14个后勤项目是“筑巢请服务”。各辖市区也基本实现了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保障。
一、转思路、转服务、转管理
(二)服务转型。着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一方面,深化资源共享,采用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统一提供公共后勤保障平台,实现了机关“降本提效”,如会议中心、公车运行平台等都采用这种模式。特别是会议中心,原来200人以上的会议基本上都是租用宾馆会议室,现在都在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召开,每年近200场次,既大大降低了会务经费开支,又提高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提升服务内涵,实现了从生产型服务向组织型服务、传统型服务向技术型服务、需求型服务向质量型服务、被动型服务向主动型服务转型。据不完全测算,“花钱买服务”的后勤项目社会化后,仅人员工资一项每年可节约开支约600多万元。
(三)管理转位。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后,重点对管理和服务进行剥离,把既抓管理、又搞服务转位到重点做好对外包服务的管理、监管和指导,调整管理职能,促进管理升级。一是强化监管职能。由“管理服务一肩挑”转向“管理监督一手抓”,加强对社会化条件下服务单位的监管,有效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的水平和质量。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由“买卖关系”转向“合作关系”,每年定期对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后勤业务培训,统一标准、规范内容、明确要求。三是强化依法行政。由“软指标”转向“硬杠杠”,加强社会化服务保障制度建设,制订了《常州市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保障实施细则》、《常州市行政中心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及考核办法》等12项制度,对引进社会化服务的内容、范围、标准、资质、方式等作出规定。同时,还把后勤服务社会化纳入质量管理考核体系,对“社会化服务先进单位”、“服务之星”等进行表彰,促进了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二、创新服务模式
(一)运行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业托管。即将机关后勤服务以合同的形式整体由物管公司进行委托管理,机关履行监督职能,具体管理和服务均由物管公司负责。以常州市行政中心为例,安保、会务、绿化、智能化、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均采用了这种运行模式,在精简人员编制、缩减财政开支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收到了较好效果。二是混合兼管。比如,消防监控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由管理局直接管理,而工作人员均是社会化用工,较好地确保了资料的安全保密,确保了机关运行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再如,机关食堂由管理局下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并负责食材的采购和最后的经营结算,同时聘请专业餐饮团队,运用企业化管理对内进行服务。这种模式,解决了“一包了之”社会化带来的价格偏高等问题,变“众口难调”为“调好众口”,做到了“5—6元能吃饱、7—8元能吃好、10元以上能精挑”,使原先“95%的埋怨度”变为了如今“98%的满意度”,得到了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认可。三是邀请服务。对机关干部职工有需求,但又无需常年进驻的服务,管理局定期、定时、定点邀请一些单位来行政中心为大家提供服务。
(二)进驻方式。按照“积极稳妥、降本增效、公开择优、强化监督”的原则,以政府采购的形式选择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满足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以常州市行政中心23家社会化服务单位为例,进驻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对5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包括机电暖通及智能化设备、安保服务、会议服务等,主要采用第一次公开招标、后续单一来源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餐饮、绿化、卫生保洁等,则依据上一合同周期内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综合考核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经与政府采购部门沟通后,确定采用单一来源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二是对5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是定点招投标方式,服务质量标准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价格由市场决定,比如公务餐厅、超市、银行、文印、医疗门诊、商务中心等。三是对部分“微”服务项目,由多家服务单位提供价格后,进行比价采购,主要有邮政、书店、美发、洗衣、汽车清洗等。不管以何种方式进驻,前提是资质要好、服务要好、口碑要好,并按照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科学选择社会化服务单位。
(三)服务类型。一是保障性服务,如机关食堂、会议中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智能化、安保、卫生保洁等,主要是为机关工作和干部职工生活提供保障。二是经营性服务。如银行、邮政、书店、超市、洗衣、美发、糕点等,由进驻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三是公益性服务。驾驶证年审、手机换卡充值、买车购房、投资理财等各类咨询和公益宣传,受到干部职工的好评。四是外延性服务。社会化服务单位注重自身发展,在服务中树形象、树品牌,赢得口碑的同时也赢得了市场,社会效应有效拓展,服务延伸到了市“两馆”(博物馆、规划馆)、政务中心、老年大学、食药局等部门和单位。
三、加大监管力度
(一)制定细则,做实监管。出台了《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对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进行细化量化。一是建立监管机构。成立了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监管领导小组,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纪检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管理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室、资产处、综合处及行政中心管理处负责人等。二是强化合同监管。成立了社会化服务合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管理局综合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合同内容,建立合同档案。加强与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对甲供合同(合同双方分为甲方、乙方,甲供合同是指甲方提供的合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哪个主体为甲方或者乙方,但实践中一般将买方即付款方称为甲方)管理进行审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聘请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对投标合同进行联合审查、复核,减少合同项目成本。根据上一合同期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情况,对服务单位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状况、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补充调查和了解,为下一期合同签订提供参考依据。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或不具备履约能力、资信差和有违约前科、服务条款显失公允等情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三是落实年度监考。成立了社会化服务监督考核领导小组,管理局综合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自2006年以来,每年上、下半年向服务对象发放《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客户满意征求意见反馈表》,对社会化服务30多个分类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分为“优、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另设“综合意见、建议表达”两个增项,意见反馈率达95%以上。结合月度和季度日常监督考核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局社会化服务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于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的服务单位,所有员工的年度政府奖励上浮10%。
(二)突出重点,做强监管。运用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手段加强监管,提升社会化服务。比如,在公共节能监管上,投入近80万元,与常辉公司合作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耗实时监测系统,该公司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及大数据采集、分析,对行政中心公共场所小电气暖等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测。运行一年来,行政中心能耗同比下降12%以上,节约经费超百万元。再如,在安防监管上,投入近350万元对安保监控系统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建立了集“安防、消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监督管理网络,今年以来及时发现、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0多处。又如,在公车监管上,建立了公车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投入近40万元为250辆公务车辆安装了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充分发挥了信息技术在后勤服务保障中的功能作用。
(三)拓宽渠道,做优监管。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服务对象的监管。专门成立了市行政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管委会主任,市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任副主任,机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中心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及9个专业工作组。定期召开四套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会议服务及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等重要服务项目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意见。二是强化专业机构的监测。专门成立了行政中心膳食工作委员会,委托第三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所,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对餐饮服务情况进行监测,作为对社会化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三是强化社会企业的监督。在食堂菜肴、空调冷热、门卫服务、停车管理等方面,经常听取外来办事人员和企业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格局,更好地为广大机关干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