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全面推进税务系统节能工作
税务总局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指导下,本着“科学发展、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推进全国税务系统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节能组织领导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节能长远规划、工作重点及措施,积极研究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推动税务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总局还专门成立了总局资源节约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总局机关节能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国税务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将各地副省级以上国、地税局92个单位统一纳入节能管理,深入推进节能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了节能领导工作机制,成立了由省局领导任组长的资源节约领导小组。总局机关服务局和财务司加强了对机关和全国税务系统节能评估、设备检测、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促进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了节能工作顺畅有效。
二、严格节能日常管理
总局在实施节能日常管理工作中,重点要求各单位首先抓好无成本、低成本行为节能。通过约束和规范用能行为,以较小的代价,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节能效果。如北京市地税局2010年节电45万度,节水11600吨,节汽油9万升。天津市国税局2010年同比节电20万度、节水14万吨、节燃气3万立方米。江西省国税局2010年用水较2009年同比下降29%,公车油耗下降11%。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在总局要求下,各单位先后建立了节能目标管理、岗位责任、设备巡查、责任追究、情况通报等制度。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税务系统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节能行动和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总局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全国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循,强化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杜绝了“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二是强化标准化管理。在节水管理方面,对用水设备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分解到责任人;对重点用水部位计量仪表进行精确核计、统一管理,按时核对,确保核计数量规范准确、真实完整;认真落实节能节水巡查制度,设立专职巡检员,每天按巡视路线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及时维修;严格检修用水设备,确保管道接头无滴漏,泵房干净整洁;对浪费现象责任追究。在节电节油管理方面,对办公区空调和大型新风机组坚持每年检修清洗两次,以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大大降低能源消耗;春秋两季在保证楼内温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利用室外新风,减少冷水机组的运行时间,降低电耗。
三是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总局要求各单位要强化基建审批程序,增加节能设备的选用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在系统内积极借鉴和推广各部门和各地税务机关内控机制管理办法,加大对水、电、油等资源消耗的管控,从源头上杜绝浪费。
四是加强系统能耗统计。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总局财务司资产处利用现有财务报表软件系统,悉心布置参数口径,认真安排上报汇总,系统各级单位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圆满完成全系统3567个预算单位能耗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形成了日常性统计报送机制,为建立税务系统资源节约的量化管理体现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大力实施节能改造
总局根据税务系统实际,注重应用科技手段,从能耗统计和分项计量入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单位能耗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节能改造。按照总局统管和各地税务机关自管相结合、以自管为主的原则,完善节能技术设备,将本单位节能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统一规划中,发挥带头作用,取得较好效果。如北京市地税局建设的屋面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被北京市政府评为“市级节能三等奖”。福建省国税局建设的中央空调变频节能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被福建省政府列为“省直单位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成都市地税局连续四年被成都市政府授予“节约用水先进单位”。
同时,各地还加强了以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在湖北、河北等省税务机关推广了中央空调和锅炉供暖循环用水在线清洁复式旋流过滤器,实现冷却冷冻系统平均节水25%、节电8%、节约水处理费60%。在中央空调和生活水管网系统加装变频调速装置,对大型用电设备实施就地无功补偿,平均节电10%。在满足照明需要的情况下更换节能灯具,实现平均节电30%以上。黑龙江省国税局将全省国税系统原来高能耗灯具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灯具16万只,预计可实现年节电500万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1800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0吨。青岛市国税局局部更换LED灯,年节电6万度。总局机关继2005年获得“北京市节水永久功德碑”后,2006年又获得了“北京市节水模式奖”、“北京市节约用水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07年被评为“北京市供热先进单位”、“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四、全面开展节能培训
在全国税务系统节能工作中,总局坚持把培养技术人才和普及专业知识作为节能工作的前提。建立了后勤技术人才库,对系统的节能技术岗位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为下属各单位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针对各地税务机关节能管理人员缺乏的状况,总局加大了培训力度。近年来先后组织了20多期专门培训,对全国税务系统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的363个市、388个县区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和技术人员3900人进行了培训,分析研究了各地税务机关存在的节能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培训和交流,为税务系统培养了大批节能技术骨干,为节能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积极组织节能宣传活动
提高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群众基础。总局机关认真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专题讲座、召开干部职工生活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大力宣传节能先进典型等方式,推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自觉节能。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也都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如广西自治区、哈尔滨市国税局,宁波地税局定期制作各种节能宣传板报,在机关大厅和餐厅的电子屏上宣传节能知识。陕西国税局向职工发放《节能知识小册》,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倡导健康科学节约的生活方式。深圳市国税局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党员中开展“争做节约带头人”、在团员中开展“争当节能先锋”、在工会会员中开展“我为节能献良策”和“我为节约做贡献”等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节能节水意识大大增强,节能效果明显。
总的来看,这几年税务系统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税务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正在按照总局的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这对于动员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以科学的方式方法、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