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打基础,“十二五”见成效——海南省万宁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局良好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06-13 11:49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海南省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自2008开始起步,三年来,万宁市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广泛宣传,多措并举,从小处着手,细处抓实,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初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局良好。截止5月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指标节电、节水、节油比去年同期降低6.6%。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达到87%。节水5万多吨,节约经费9万多元;节约用电25万度,节约经费15.3万元;节油4.5万升,节约经费32万元;节约办公用品经费36.2万元。裁减会议55场次,节约经费53万元。截止5月底,全市各公共机构单位累计节约经费145.5万元,节能成效比2010年显著。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全面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0812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志杰主持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员会并作动员讲话,标志着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启动。为了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志杰同志任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陈雨丝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成立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12个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作为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先后召开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员大会等会议8场次,研究和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091125日,万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成立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并赋予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全市各镇、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也相应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

二、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构建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

为加大贯彻落实《条例》力度,万宁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一是制定规划。在认真统计分析“十一五”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基础上,深入全市各公共机构摸清情况,认真分析,面向未来,提出了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实施计划步骤。通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万宁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划》的出台,为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提供了依据,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万宁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的通知》、《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节能活动的通知》、《万宁市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方案》、《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工作办法》、《万宁市2009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万宁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和制度。提出了加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意见,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相关文件和制度,普遍建立了节水、节电、节油等管理制度及照明、空调、办公设备、水、公务车辆的使用制度。

三、学习条例,宣传法规,强化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万宁市各公共机构把学习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利用标语、横幅等进行宣传。2009年和2010年,两次利用“节能宣传周”这一有效载体,在市区及各乡镇政府显著位置悬挂“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全民行动,依法节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等宣传标语;在市党政办公大楼前庭制做“节能减排,关爱人类共同的家园”、“珍惜水资源,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你我共同凝聚节约的能量”的节能宣传灯箱,营造了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二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进机关活动。在市党政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内容;在党政办公楼梯口、洗手间、电灯开关处等位置,张贴节能温馨提示;同时,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实现了停开电梯、空调一天;关闭六楼以下电梯,提倡乘坐公交车、自行车或步行上班等系列活动。市直机关、各乡镇政府掀起宣传热潮。市委办、市政府办利用网站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市财政局利用宣传栏宣传国家、省政府、市政府规定采购的节能产品;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单位也都根据各自实际,学习和宣传有关节能知识,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节能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全体师生踊跃参与,开展了节能知识讲座、节能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了学生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四是编印《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手册》。为加大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力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力量将国家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工作概况、工作经验、公共机构节能常识等资料汇编成《万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手册》,印发2000份,发至全市各公共机构,在全市掀起新的宣传高潮。五是开展节能产品推介和媒体宣传行动。组织多家企业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介活动,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及《万宁政务报》等媒体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上述宣传活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节约能源,营造了全民行动,厉行节约,携手共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浓厚氛围。

四、多措并举,抓细抓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切实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工作。节约用电方面。建立节电专管员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2名专职电工作为节电专管员,每天分上午、下午和夜间巡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及时纠正浪费用电行为;加强办公设备日常用电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各办公室必须加强日常办公节约用电,如:下班及非工作日要及时关闭办公室电源,倡导白天尽量利用自然光办公,减少开灯,并派专人督查;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要求一般的办公室尽量安装壁机,确需安装柜机的,一般控制在1.5匹以下,空调的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关闭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提倡春秋两季每周停开一天空调。2008-2011年上半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换了市四大机关办公室及各会议室高能耗空调38部。节约用水方面。加强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冲水阀、水龙头,维修损坏水管20多次,在办公大楼8楼改造安装实用型小容量抽水马桶;节约绿化用水。推行人工定时滴灌等节水方式,安装节水总开关控制用水,杜绝非工作人员乱开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此外,在全市各公共机构大力推广节水浇灌技术。如:在万安大道市政绿化采用滴灌技术,兴隆温泉大道绿化采用雾灌技术,高速公路长丰路口、石梅路口等街心公园采用喷灌技术,节约水资源在市公共机构已蔚然成风。节约用油方面。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编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编制,杜绝超编配车行为发生。从2008年至今,万宁市强制报废处置了37部高油耗公务车。广泛开展节油活动,落实单车油耗统计制度。公务车实行定点定卡加油制度和按月核定行驶里程及用油额度。二是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配置标准。要求各公共机构必须按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量配置办公用品;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手续,设立办公用品耗材分类账目;控制办公电话安装使用量,并关闭长途功能,实行拨打长途电话申请、登记制度。提倡用钢笔书写和双面使用纸张,减少一次性签字笔使用;开会和接待客人,提倡使用陶瓷茶杯,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推行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制;公文的修改、报送尽量在电子网络上传递。三是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产品的应用。节能改造方面。2009年,在南方电网海南分公司的支持下,多渠道筹措资金250万元,对市委市政府大院办公区、生活区的电网进行改造,创建全省第一个党政机关节约用电示范台区。现在该台区每年可实现节约用电10万度,年节约经费6.1万元。2009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和市委招待所绿化区,安装滴灌装置,节约用水。2010年上半年,市财政从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预算资金中安排5.3万元,对市党政办公楼各楼层走廊灯具改造为声光控装置,做到夜间来人灯亮,人走灯关,彻底杜绝市党政办公楼长明灯现象。201010月,市政府投入110万元,对市党政办公大楼的供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改造。节能新产品应用方面。市委招待所投资2.5万元,对该所的别墅楼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2008-2011年上半年,全市各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灯泡2.8万只。市城管局在万城红专街、环一、环二等街道,安装了354个路灯节能器,全长7000米。2011年上半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投资10万元,在市党政办公区和市委招待所安装12盏太阳能示范灯。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