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近两年,在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支持下,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紧紧围绕“降低机关行政成本”一个目标,把握“意识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三个重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为己任,着力抓好“管理体制、规范统计、节能挖潜、宣传教育、督察考评”五项具体工作,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在2009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节能指标基础上,南宁市2010年水、电、油等主要能源消耗量分别再降5.85%、5.14%、5.56%,在全社会节能中起到积极的表率示范作用。
一、狠抓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协调部门多、职能交叉多、领导机关多,为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提升整体效能,在工作中具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条例》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尹纯同志多次参加节能工作有关会议,专题研究,亲自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落实,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二是组织机构到位。2009年成立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10月,按照《条例》赋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新职能的要求,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专职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县(区)和各级教、科、文、卫、体系统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市直单位先后组建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节能工作联络员和能源管理员,各开发区也于2010年统一由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健全了节能管理体制,夯实了节能组织基础。三是管理制度到位。《条例》颁布后,南宁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完善落实《条例》配套制度。市本级先后出台了《南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培训和节能绩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节能工作逐步进入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狠抓能耗统计,夯实公共机构节能基础
能耗统计工作是为公共机构节能做出正确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节能工作精细化、量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一是严“管”统计台帐。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按照要求建立能耗统计台帐,逐月登记能耗数据并附上原始凭据存档备查。市青秀山管委会、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等单位严格规范车辆油耗统计,将车辆用油台帐细化到每一辆车每一次加油记录,对一卡多车的车辆驾驶员则要求提供加油客户联等票据,做到油料台帐清楚明白准确无误;二是严“把”复核查验关。为保证统计台帐的质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终绩效考评要求对市直部分用能重点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进行数据核实。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和复核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纠正21个单位在能耗统计报告中出现的漏报、瞒报、错报等问题,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全市2812个公共机构,总面积为2399.17万平方米办公建筑以及9098辆公务车辆“十一五”期间各年度、各季度的能耗统计工作,为“十二五”期间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和建立能耗监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狠抓节能挖潜,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积极探索各种节能途径,通过规范用能管理、采取低成本、无成本的节能措施以及引进新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等方式全面提升水、电、油等耗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首先,规范管理提高节能效益。按照《南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南宁市四大班子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水电气保障及维修方面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定期巡查、跟踪咨询、维修反馈和24小时值班监控等制度;在用车管理方面,实行车辆备案、一车一卡加油和按尾数停开制度,严格了车辆维修保养程序。各级公共机构结合实际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利用空调废弃冷凝水和地下水作“活水”,补充大院景观水塘和绿地浇灌用水,一年可节约水费3万元;江南区积极实施电梯单双层错层运行;西乡塘区巧妙地将原本设置在走廊内的空调外机全部移到通风好的走廊外,一年即可节约电费约3.5万元,该城区还投入1万元经费对2号办公区的用电线路进行了更换改造,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还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青秀山管委会领导带头,干部职工自带水杯开会,采取适度降低办公区域水压的方式,调节水龙头出水量,减少出水浪费;市人防办每天晚上拉闸限电,杜绝无人办公的电能空耗现象。其次,从技改入手挖掘节能潜力。以试点建设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节能改造工程。2009年以来,先后投入近200万元专项资金,率先引进GEE通用节电保护技术,对办公大院用电系统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约20%,一年可节约用电约28万千瓦时;推广办公场所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作,将市四家班子办公区公共走廊、停车场和办公楼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更换T5型节能灯5572个,一年节电约115200千瓦时;对市委2号楼和市政府办公楼6台电梯安装节能回馈装置,测试节电率达30%;还建设循环用水洗车场,对洗车水过滤再利用,节约用水量可达50%。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试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上林县投资3万多元对县政府招待所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每年节约水近5万吨;市环保局投入近3万元,开展办公区非节能灯具的更换改造,更换改造40W照明节能灯800个,20W照明节能灯300个;市二医院拆除燃煤锅炉和大烟囱,筹资25万元购买燃油锅炉,消除了煤烟气的排放;投资10万元增加太阳能供水系统,进一步解决病房热水供应问题并减少燃油消耗。
四、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机关节能浓厚氛围
通过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简报等载体作用,拓宽渠道,不断构建内外连动的立体宣传网络,形成了齐心协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攻坚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拓宽宣传载体,加强节能交流。2009年以来,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建立网络平台进行交流解答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各公共机构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两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召开培训会议累计达400场,培训人员2万多人,先后三次组织各县区40多名领导干部外出调研或学习考察,开阔视野、丰富阅历,提高能力。同时,还制作宣传版报1300多块,印制节能知识宣传手册1万多册,张贴节能宣传画4千多幅,悬挂宣传横幅2000多条,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编发专题简报11期,形成畅通的工作和信息传递渠道。二是精心策划活动,提升节能意识。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全市累计6万多名干部职工参加2天“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共节约用电8万多度,节约用水56000多吨,停开车辆1900多辆,节约用油10000多升;在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活动中,积极组织报送参赛作品32篇,获奖作品29篇,并荣获区局颁发的优秀组织奖。在开展“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的同时,南宁市各级公共机构还纷纷依托优势,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的节能宣传。譬如上林县依托大明山自然资源,举办了“绿色上林·天然氧吧”万人徒步大明山健身活动;西乡塘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演讲比赛;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我为节能做贡献”征文活动以及“环保节能”手抄报比赛等系列活动。三是发挥媒体作用,扩大宣传效应。积极发挥媒体作用,组织邀请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等区、市各级媒体对南宁市节能宣传周、节能改造、攻坚举措等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共计发表、滚动播出新闻200余篇(条),营造了党政机关率先节能的良好氛围。
第五,狠抓督查考评,确保节能目标落实到位
南宁市坚持把督查指导和目标考评作为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着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强化督查。扎实做好每个月、每个季度、半年以及全年能耗情况的分析、预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重点能耗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0年4月份,对包括县区、开发区在内的20多家单位进行专项调研督查;9月份,对上半年水、电、油等能耗主要指标上升比率超过50%的7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10月份,对独立办公单位随机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管理专项检查,有效纠正了空调温度设置不合理、能源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能源紧缺体验日”当天,联合有关媒体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暗访,曝光违规行为,强化监督问效。二是严抓考评。从2009年起,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年度节能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将节能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并明确考评、内容、方式和结果,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评,综合评定的原则,把15个县区、开发区和所有市直单位全部纳入现场实地考核的范畴,对照《考评细则》逐条考核,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从重扣分,严格要求不打折扣,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各县(区)、开发区也结合实际,纷纷开展本地区各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为全市最终完成全市“十一五”各项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广西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