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6月11日,在黑龙江省“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长山同志宣读了向全省公共机构的倡议书;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同志宣布了启动仪式正式开始。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赵铭主持了启动仪式。会后,还进行了文艺演出、节能产品展示、节能宣传展览等系列活动。
倡 议 书
全省公共机构和全体干部职工: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领导讲话精神要求,我们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节能意识,带头做节能的倡导者。节约是美德,节约是品质,节约是责任。全省公共机构要以这次宣传周和体验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活动,推行电子政务,倡导绿色办公,努力减少浪费。要广泛宣传节能政策和法规,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新风尚。
二、强化节能管理,带头做节能的推动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科学监管节能工作;要注意整合资源,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管理效能;要积极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带头先行使用,带头示范推广;要明确节能管理责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推进节能工作;要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争创节约型机关,做勤俭公务人员。
三、强化节能机制,带头做节能的实践者。要自觉遵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要依据《黑龙江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要求,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要科学确定耗能定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节能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要开拓进取,勇于实践,攻坚克难,使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再获新成果。
四、强化节能习惯,带头做节能的传播者。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健康、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积极抵制过度包装,自觉引领绿色消费;要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自身做起,提倡低碳出行,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个倡议,一种承诺,一份责任。我们要不辜负时代的期望,不辜负组织的期待,不辜负人民的期盼,当节能减排的标兵,做低碳生活的表率,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