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6月12日,值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之际,湖南在长沙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刘明欣主持会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龙晓华作了工作报告,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龙晓华局长在会上传达了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湖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该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负责同志简要汇报了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近年来,湖南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6%,人均水耗下降21.3%,在全国“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中,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检查组的肯定。去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较2010年下降2.9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4%,人均水耗下降3.02%,超额完成了2%的年度目标任务。2012年,要努力实现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2%的目标。
于来山常务副省长指出,能源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普遍难题,湖南是能源消耗和能源进口大省,特别是当前,湖南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对能源的需求十分旺盛。与此同时,湖南又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试验区,节能减排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更为重要。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担负着推动和指导全社会节能的重任。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行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和监督管理。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自觉担负节能重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定不移地推动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在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大潮中勇当先锋、率先垂范,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风尚和节约文化,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为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下一阶段湖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紧紧抓住节能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公共机构的应用比例;抓好公务用车治理和节油工作;抓好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引领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风尚和节约文化;抓好工作考核管理,将节能年度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此外,还要抓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让节约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成为每个机关工作者的自觉选择,大力倡导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的好风尚,为全社会节能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省直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身要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在组织机构建设、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和目标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上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此次会议正值全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该省正在广泛开展以“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省直单位和市州县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技术和科普知识宣传、节能现场咨询,发放节能宣传手册、传单;开展停开办公楼电梯1天、停水半天等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停驶或少开私家车,采取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班车等方式,营造低碳、节能、环保的健康工作与生活的良好氛围。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