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力量|新中国机关事务工作从哪里来(一)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0-11-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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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摘编了国管局原综合管理司司长白振刚发表于《中国行政管理》《紫光阁》等刊物的回忆文章,梳理并回顾新中国机关事务工作的源起,更加深入系统地了解和认识机关事务工作,不忘来时路,奋进新时代,履行好保障和服务管理职责,做好机关事务各项工作本期介绍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机关事务工作 

  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机关事务工作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是中国革命历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1927年,中国共产党走上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开始建立革命根据地。根据地或解放区的机关事务工作建设为全国解放后的相应工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按照革命的进程,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机关事务工作区分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三个阶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以瑞金革命政权为例。193111,中华苏维埃全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当时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苏维埃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条例》规定:设立总务处以管理城市苏维埃内部一般事务。总务处之下设文书科、收发科、会计科、事务科。从总务处工作性质来看,它既管秘书工作,又管机关事务工作,而机关事务工作又从属于秘书工作。1933年党中央由上海迁到瑞金后,中央根据地秘书机构已相当完善,处理综合承办、调查研究、人民来信等18项业务,其中一项为机关事务。 

  抗日战争时期,各解放区都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各政权一般都设有机关事务机构或专职的工作人员。例如,陕甘宁边区政府办公厅设立总务处(最初为秘书处总务科)。延安各机关、学校设立总务处()或行政处()19417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中共中央秘书处之下成立中央管理局,统一管理中央直属机关之财政经济、医药卫生、保育、保健,以及干部招待、房屋管理分配等行政管理工作,为归口管理机关事务工作开创了先河。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后,根据新区、老区的不同情况,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人民政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东北人民政府、华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办公厅(秘书厅)之下,都设有总务处或行政处。在新解放的城市,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为政权机关。以北京市军管会为例,在军管会内部设秘书长,秘书长之下设行政处。 

  新中国成立前夕,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设庶务(总务)、招待(交际)、警卫、人事、预算等处()。这些机构,在新中国成立后,演变为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政务院秘书厅的机关事务和安全保卫机构。1950年,政务院决定实行政务与机关事务分开,成立了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3年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编者注),下设总务、财务、供给、交际、人事、生产管理等职能机构和机关生产实体。1951年,政务院颁发了《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规定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掌管机关事务工作,条件许可的,可把秘书业务、研究工作、机关事务工作划分开来。从此,机关事务工作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这是我国政权建设和行政管理科学的一个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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