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按原有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领取了差额补贴的职工,应当如何执行现有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3-2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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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若未享受购房政策优惠,应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国管房改〔2006164号)规定的补贴水平重新计算后补发差额部分;若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则不再补发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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