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司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的支付管理和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
(四)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
(六)承担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经费管理工作。
(七)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财务管理司内设综合处、经费处、财务处、资产处、社会保障处、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