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2〕365号)精神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我局今年上半年要对各部门、各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截止到2012年底,各部门、各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推进所属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措施。重点考核2012年机关本级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包括目标完成、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能源资源消耗计量统计、开展节能改造、节能宣传与培训等内容。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我评价。3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表》(请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站[http://ecpi.ggj.gov.cn/]下载《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分手册》),逐项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
(二)重点抽查。4月下旬至5月,我局根据自评成绩选择不同分数段的20个部门进行抽查,组织考核小组实地核实自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总结通报。6月份,根据自评和抽查情况综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通报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考核检查,对照考核内容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客观评价工作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制,督促所属公共机构做好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共同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全面发展。
4月10日前,请各部门、各单位将自评结果(自评得分表、自评报告及说明得分的材料目录和直接措施清单)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秦勇 6309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