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经验交流丨以新会计法为纲筑牢高校“安全网”
2025年01月20日来源:

 

新会计法经验交流丨以新会计法为纲筑牢高校“安全网”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会同《中国会计报》联合开展了“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精神”主题经验交流活动,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投稿,分享学习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本期转发已在《中国会计报》刊发的三篇文章(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供稿),欢迎大家积极学习交流。

 

新会计法第二十五条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首次将内部控制写入会计法,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高校加强会计监督引领了方向。合肥工业大学积极行动,予以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合肥工业大学将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主动谋划部署。财务处将2024年定为“学习年”,从新会计法角度对财务人员的新挑战提出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将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加大审核监督力度,防范财务风险。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每一张原始凭证,都要仔细核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凭证的填制符合规定、数据准确无误、审批手续齐全,防止虚假业务和违规支出进入财务核算系统。三是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法普法活动。学校通过专题培训、网络答题、案例宣传等方式,推动有关各方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并积极参与财政部组织的会计法律法规答题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

新会计法赋予会计监督更重要的地位,要求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会计监督体系。

合肥工业大学采取监管措施,夯实预算内控基础。制定《合肥工业大学预算工作民主监督委员会成立方案》,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及时进行过程监控,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升学校预算管理水平。

创新财会监督方法,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通过多轮预算项目的质询与分析,财务对业务开展有了更多了解,有助于更好做到“业财融合”;通过盘活存量资金项目、全口径管理部门预算,既规范了业务部门项目经费使用,也倒逼业务部门更好地回归主责主业;通过预算编制与资金盘活改革,业务部门对过紧日子有了切实的体会,督促校内二级单位加强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有利于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合肥工业大学校内监督联动机制若干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统筹衔接。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内控管理

加强高校内部监督,需要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财务收支符合规定。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达到抵御外部风险的目的,是监督权力、制衡权力、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一是在单位整体层面,合肥工业大学召开年度内控建设专项工作布置会,要求各部门围绕关键风险点,开展新一轮内控制度修订和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厘清部门职责,提高内控流程的可控性和规范性。

二是在主要业务层面,采取多项措施。在预算与绩效方面,财务处多次组织召开预算与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业务部门“业财融合”对接会议,对预算申报、执行、监管进行多方面总结汇报。在收支风控方面,将梳理的日常经济业务收支环节的风险点和控制规则内嵌到财务预约报销系统,分析数据间的勾稽关系,将数据监管嵌入内部控制流程,通过风险事项收集建立与教职工关联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在财务稽查方面,针对内部的收支业务和合同管理进行过程监督,对于收支业务的业务规范性、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专项稽查。同时,针对报销和合同管理中发现的风险下达风险告知书。

未来,合肥工业大学将继续以新会计法为纲,持续优化完善各项工作,织密、筑牢财会监督与内控“安全网”,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教育事业进步贡献力量。

 

作者姓名:李楠楠、杨波、许红梅、张清

报送单位:合肥工业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