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经验交流丨与时俱进推进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会同《中国会计报》联合开展了“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精神”主题经验交流活动,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投稿,分享学习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本期转发已在《中国会计报》刊发的三篇文章(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供稿),欢迎大家积极学习交流。
新会计法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新问题、突出问题,为会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提供了重要遵循,对推动新时代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保)通过组织学习、深入交流、广泛探讨,帮助会计人员对新会计法的出台背景、修订内容、工作要求等加强理解领悟。
以法治化推进工作发展
当前,各领域都在确保会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切实做好市场环境“导航员”。
厦门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发挥政策性职能作用。会计工作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做好公司“业务分类管理和分账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基础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规、完整,加强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支撑高质量业务发展。
以体系化推动内控完善
新会计法要求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将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将会计监督制度、流程嵌入到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流程中,与业务制度、业务流程一体设计、一体调整,确保各项制度落地执行,内部控制才能有力有效。
目前,厦门信保在财会监督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以机制为支撑、制度为先导,搭建财会监督体系。强化党委对财会监督的主体责任,计划财务处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处室,牵头组织分公司财会监督具体实施工作,公司内部形成横向贯通协调机制,密切协同,共同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针对重点领域出台分公司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加强授权管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二是以预算为基础、事项监督为重点,重预防,强控制。完善事前监督,计划财务处参与审核大额采购签报,从经济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进事中监督,切实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加强事后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易发生风险的“三费”支出、集中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加强数据分析等措施开展常态化财会监督。以监督促管理,加强财会监督结果的应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主动思考防范化解的办法和手段,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以业务为根本,以业财融合抓信息真实性。在公司实现业财融合的基础上,定期对业务数据、财务数据进行复盘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业务情况。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通过定期对账,发送催收邮件,防范信用风险。通过审核资金流向,落实反洗钱要求,保障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加强资产管理,通过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通过财会监督的体系化,推动内部控制健全完善,为公司经营可持续化提供财务支撑。
以信息化适应业务发展
新会计法要求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在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人员要与时俱进地适应新环境下的新变化,前瞻性了解业务端发生的调整以及出现的新业务,用会计思维对经济业务进行解构,在充分理解准则要求的基础上把握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要求。
同时,信息化带来了会计工作新变化。比如,原始凭证电子化、数据资产显性化、信息渠道多元化等,会计人员要坚持以信息化思维提升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质量,更好适应经济工作的快速发展,努力做好新时代数字化发展的“跟随者”。
以道德规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新会计法加大了对会计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循会计核算规范,对于可能存在的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进行遏制。2023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首次明确提出了“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的要求。新会计法与该规范一脉相承。会计人员在守好廉洁底线、法律红线的同时,更要以职业道德为准绳,不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要求,做好诚信社会建设的“守门人”。
厦门信保会计人员将新会计法、“三坚三守”要求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起学习,努力做到纪法贯通、严格自律、勤勉履职,逐步形成诚信、中立、谨慎的会计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践行会计责任,持续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姓名:王雅芸
报送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