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第十二、十三期课程时间的通知
2015年05月20日来源: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在京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关于2015年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的规定,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第十二、十三期课程时间均调整为8月31日—9月2日,课程专题、培训单位和培训地点不变。
请有意报名以上两期培训班的学员,按照《关于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财〔2015〕196号)附件1提供的各培训单位报名方式及时向培训单位报名。已经报名以上两期培训班的学员如因本次调整须更改期次的,也请直接按上述方式联系培训单位。
国管局财务司会计处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