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管财〔2026〕151号)已印发。为帮助申报人员提高线上申报效率和填报质量,对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常见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填报参考。
一、报名方式是什么?
(一)登录。申报人应当于8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www.ggj.gov.cn/kjw),进入快捷入口的“领军人才-选拔申报”模块,点击注册或者登录(已进行信息采集的个人用户可以直接用原账号登录),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申报系统。
(二)填报。申报人登录成功后,先阅读申报须知,阅读完成后,勾选“本人已认真阅读须知内容,承诺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确认申报】按钮变亮,点击按钮后开始填写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已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工作业绩等内容,每项内容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左侧的“√”会变亮,表示内容填写完整,可以进行申报。
(三)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待左侧导航下方的【提交初审】按钮变亮,点击【提交初审】。提交后,可在【进度查询】页面查询申报进度,不能自行撤销和修改。我们将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二、选拔条件如何理解?
(一)职务职级条件。行政事业类申报人应当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会部门处级及以上人员。无单位层级要求,但应当至少为四级调研员、六级职员或者副处级以上人员。
企业类申报人为在中央管理在京企业担任一级或二级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财会部门负责人及副职,担任三级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其中,一级企业可以放宽到其财会部门下设处的处长、副处长(或同等级别职务)。此处的“中央管理在京企业”指的是一级主管单位应为国管局管理范围内的中央管理在京企业。
(二)学习条件。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个人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根据管理规定,如学员请假或者缺勤次数过多,将无法按期毕业。
已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各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任一子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
三、无法登录系统或者无法上传附件怎么办?
为保证填写准确性和页面标准性,推荐申报人使用火狐、谷歌、360极速浏览器等常见工具进行登录。如出现无法登录系统或者无法提交附件的情况,请您更换浏览器或者电脑。如仍无法解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四、申报系统对上传的附件格式有何要求?
附件一般支持PDF、图片格式(jpg、jpeg、png)文件,每次只能选择一个文件进行上传,具体可查看申报系统内的操作指引。当文件较大时,可能上传速度较慢,请耐心等待。上传的佐证材料需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图片方向正确、展示清晰。如需替换已上传材料请先进行删除操作后重新上传。
五、线上初审需要多长时间?
申报人点击【提交初审】后,申报进度即显示为“待审核”,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不正确、不完整的,退回申报人并备注原因及修改意见。请申报人及时查阅并一次性修改完毕,尽快重新提交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因申报人未按时修改、修改不正确、超时提交等个人原因影响申报进度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六、如何导出并打印《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线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导出并打印《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1份),具体以实际导出的格式为准。其中,“近5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一栏,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一栏,须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对申报人的工作鉴定,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线上申报照片应当与纸质《申请表》所贴照片保持一致。
七、在线填写信息,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一)基本信息。基础信息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从注册信息自动提取,无需进行填写。“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底;“申报类型”应当根据所在工作单位性质,填写行政事业类或企业类;“一级主管单位全称”可进行输入搜索,如为“其他”,选择后需自行填写主管单位;“职称”填写已取得的职称,如为中级会计师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在3年有效期内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高端人才”一栏,请填写申请人是否为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中央企业或省级财政部门高端会计人才长期培养项目的(在读/已毕业)学员,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习经历。学历信息从大学阶段填起,附件应当完整上传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彩色照片);国内外培训经历应当重点填写脱产或者较长期限的系统性培训。保证所有内容填写完成后再保存。
(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应当为2026年8月或9月。“工作单位”和“部门”应当分别填写所在单位及所在具体部门;“职务”一栏,如无行政职务应当填写职级。
(四)已发论文及著作、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获得奖励和表彰情况。上述三项为非必填项,如有相关经历,建议尽量填写;如无相关经历,点击“保存”或者“下一步”即可。涉密信息严禁上传。
其中,论文请上传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等内容,著作请上传封面、前言、后记、版权页等内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可以上传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研究的主要成果、结题验收表以及相关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内容。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可以上传获奖证书、相关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八、申请表如何进行盖章?
线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申请表》。其中,“近5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一栏,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一栏,须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工作鉴定,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工作单位为一级主管单位的,《申请表》应当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申报人所在一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和会计事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公章。
九、如何报送纸质材料?
各一级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汇总表》和《申请表》于9月10日至21日送至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业务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皂君庙4号院北楼东门一层;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具体地址见下图:

十、申报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咨询?
1.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系统填报页面最下方的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2.关于政策问题,可拨打010-62136921/62130021/55605735进行咨询。由于申报人较多,建议先通过查看常见问题解答、填报说明及操作指引等,了解相关政策,查找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