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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公示(2016年6月15日)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14〕89号)的要求,现将近期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证的会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615日至2016年6月21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档案号码

1

吴怀镛

120109196403176535

2

李  牧

210106198704201222

3

秦德华

110102196304192314

4

白  宁

110105196210191619

5

尹  菲

230702198306160323

6

张  红

310107196803141246

7

雷  蕾

110102198410060429

8

李  莉

110224197912210027

9

武献杰

130926198205023213

 

请上述会计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补证申请”中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接待室办理补证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须同时持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业务接待室地址: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

工作时间:每周二、四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88393050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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