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21号)要求,我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2024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中央各部委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各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教育部管理高校(含高校所属医院)的申请者由教育部财务司组织报名,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管理医院的申请者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组织报名,国家中医药局预算管理医院的申请者由国家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司组织报名。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与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一级主管单位。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已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的,需提交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并由一级主管单位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由会计事务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业务接待室(海淀区北下关皂君庙4号院北楼东门一层;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逾期不予接收。报名信息统计表电子版(电子表格与PDF均需提供)请由一级主管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ggjkjc@163.com。
教育部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国家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司请在8月26日前将申请表和报名信息统计表报送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进行复核。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范围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内容,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周六)上午8:30至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3.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
国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2136921/62130021/55605735)